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决定为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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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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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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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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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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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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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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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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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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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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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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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上文字
综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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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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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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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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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专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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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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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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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以上文字
综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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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贸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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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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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专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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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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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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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以上文字
综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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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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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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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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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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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或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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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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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上文字
综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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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维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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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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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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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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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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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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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范围:市政府研究室面向全省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和全市事业单位组织部备案的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市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组织部备案的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全市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在职;
2.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工作经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人员;
3.按照《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7日-6月11日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调配科(市政府大楼419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此表请从鸡西市人事编制信息网下载);
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现工作单位推荐报考的证明材料(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④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佐证材料。报考文字综合类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独立完成过的文字综合材料;
⑤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单位)。
4.说明事项:
①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②考生年龄以2010年5月31日为准。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岗位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
④涉及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而被取消岗位不能考试的人员,本人可于公布取消岗位2天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原则是考生须符合改报岗位的选调条件,报名方式参照上述报名方式。不愿改报或无法改报的考生将取消此次选调考试。
⑤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⑥招考信息、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鸡西人事编制信息网、鸡西人事人才网三个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⑦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选调单位或市人保局考录调配科咨询。市政府办公室:2356729 市政府研究室:2377485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39770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86623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 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为主。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程序)。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可进行归并、差额、等额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由各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由选调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人保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生报名登记表下载:http://jixi.gov.cn/upfile/2010060416592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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