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5 14:35 来源: 市人社局
根据《职工非因公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相关规定,医疗卫生专家通过查阅病历资料和现场查体的方式,对应相关科别的被鉴定人提出鉴定意见,依据医疗卫生专家鉴定意见,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因病退休(职)拟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王继东 杨丽敏 高翠玉 苗兴德 吕 品 王喜军
姚焕友 李 昌 张志新 刘义忠 刘天煜 毕鹏程
张丽娜 郝伟华 权颖成 冯建东 王 东 李岳东
贾光涛 吴文成 马奎存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的,需向鸡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467-2386672。
鸡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