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7 15:12 来源: 网络
发行条件
持续经营满 3 年:发行人须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可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会计基础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规定,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要求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等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股份权属清晰。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经营合法合规: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相关刑事犯罪和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
科创板上市条件
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行业领域要求:发行人应当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及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
此外,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 以上。同时,企业还需满足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