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黑龙江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和基准率(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本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收益评估工作的项目(见附件1)。
一、报名条件1.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与所申报评估项目及矿业权申请人无任何利害关系;2.近两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3.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4.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不少于3年;5.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6.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专业证书复印件;4.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2);5.质量承诺书(见附件3);6.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请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期限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17:00,过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1.愿承担项目的评估机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加盖印章的报名材料(发至邮箱:xsl1hcl@163.com。2.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另行通知摇号时间。3.中选评估机构因自身原因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我局。我局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山路1号
邮编:158100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467-2621853
附件:1、拟出让采矿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2、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3、承诺书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