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鸡西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从即日起请下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所辖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1.鸡冠新区二期(A-58-2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62808.1㎡。受理期限为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放假期间顺延),逾期不予办理者,可直接予以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467-2621550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23 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