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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遴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库人选的公告

日期:2023-12-11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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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更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生产力,统筹做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遴选相关专业专家,对鸡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库进行充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任务

(一)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指导和服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与审查,从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工程项目的各类技术文本、项目验收的评定审查。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为建立完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提供建议。

二、遴选范围国内符合入库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入库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对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面的现状和发展状况较为熟悉。

(三)熟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及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熟悉相关专业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四)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工程、水文水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采矿工程、爆破工程、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土地规划、城乡规划、造价工程等领域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条件优异者可根据情况放宽至中级职称。

(五)年龄在35-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根据我局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验收等工作,长期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事专家评审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由评审中心审查组审查决定。

(六)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填写《鸡西市市级自规局部门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附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入库审查。个人申请材料或单位推荐材料报送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中心。评审中心成立审查组对申请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三)审核公示。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鸡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附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包括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属个人申请的,由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剽取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至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山路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中心;邮编:158100;邮箱:yueruitang@163.com;联系人:岳瑞堂电话:13836559003。



附件:鸡西市市级自规局部门评审专家库专家个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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