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黑龙江省第八地质勘查院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地质勘查管理科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kcgl666@163.com
通讯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西山路1号
邮政编码:158100
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报信息
附件:1.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
附件:2.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