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发(230307********4213),因保管不当,将房产证号:920513 字第 338 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2491229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麻山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 2026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