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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0-12-09 16:52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2月9日-202012月165天)。联系电话:0467-2386768    真:0467-2386768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市洪金源煤矿改扩建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民乐村

鸡西市洪金源煤矿

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本项目共布置1个工业场地,利用原洪金源煤矿工业场地,占地面积4.2897hm2矿区面积1.728km2,开采6A#、6B#、6C#、6D上#、6D下#、2#、3上#、3下#、10#、9#、8#、5#和3#号煤层,合计13个煤层,其中,6D上#和6D下#煤层已采完全井田设置一个水平,个采区,首采区为一采区,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向长壁式普通机械化开采、自然垮落法管理顶板。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服务年限15.41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井、副井、风井等主体及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粉性物料、弃土采取密闭、遮盖措施,设备安装、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场界扬尘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掘进矸石用于井下回填和区域铺路。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和热水锅炉均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均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分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原煤储存采用封闭煤棚配套喷淋设备抑尘,合理设计装卸过程,避免露天装卸作业,并采用喷淋洒水抑尘措施;矸石储存采用防风抑尘网配套喷淋设备抑尘;加强工业场地及其附近道路地面硬化,减少裸露地面,定期清扫和洒水;运输车辆控制满载程度并加盖苫布封闭式运输,防止煤炭或煤矸石撒落以及大风天气煤尘逸散;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可满足《煤炭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由食堂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要求。

(三)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工作。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设施(主体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需充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如煤层注水、冲洗巷道等环节)、地面生活非饮用水(如洗浴、锅炉补水等环节)和地面产尘环节降尘,在充分利用后仍有剩余且确需外排的部分经深度处理后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且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通过工业场地外已有的排水渠排至黄泥河最终汇入穆棱河;矿井水处理站需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相关环境数据向社会公开,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接受监督。生活污水经MBR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生产,不外排。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

(四)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油脂库、矸石临时堆场、矿井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初期雨水收集池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工业场地内除上述以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做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和通风机、空压机基础减震,空气压缩机进气口安装消声器、风机与风管连接采用软连接,高噪声设备房间采用隔声门窗,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特别是易松动等连接部位要保证配合紧密牢固。在企业采取了相应地降噪措施后,通过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煤矸石和灰渣均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和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综合整治目标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及时对沉陷影响区域分类实施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满足区域生态功能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提出的保护煤柱留设方案采煤,禁止越界开采;制定地表移动和岩移观测计划,制定生态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建立合理的矿井通风系统,防止瓦斯集聚和爆炸造成安全事故;油脂库设置防止流体流散的设施和集油池(坑),门、窗采用防火门窗等。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鸡西市创新煤矿资源整合工程

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双阳村,鸡西市正阳矿区原二井附近

鸡西市创新煤矿

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本项目共布置2个工业场地,利用原创新煤矿及原海林煤矿工业场地,占地面积4.6872hm2矿区面积2.35km2,开采29#27#8#4#3C#3B#2#煤层,合计7个煤层。全井田设置1个高档普采采煤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三个采区,首采区为一采区,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高档普通机械化开采采煤工艺、自然垮落法管理顶板。设计生产能力30t/a,服务年限13.1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井、副井、风井等主体及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粉性物料、弃土采取密闭、遮盖措施,设备安装、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场界扬尘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掘进矸石用于井下回填和区域铺路。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和热水锅炉均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均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可分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原煤储存采用封闭煤棚配套喷淋设备抑尘,合理设计装卸过程,避免露天装卸作业,并采用喷淋洒水抑尘措施;矸石储存采用防风抑尘网配套喷淋设备抑尘;加强工业场地及其附近道路地面硬化,减少裸露地面,定期清扫和洒水;运输车辆控制满载程度并加盖苫布封闭式运输,防止煤炭或煤矸石撒落以及大风天气煤尘逸散;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可满足《煤炭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由食堂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要求。

(三)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工作。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设施(主体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需充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如煤层注水、冲洗巷道等环节)和地面产尘环节降尘,在充分利用后仍有剩余且确需外排的部分经深度处理后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且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通过工业场地外已有的排水渠排至穆棱河;矿井水处理站需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相关环境数据向社会公开,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接受监督。生活污水经MBR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生产,不外排。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

(四)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油脂库、矸石临时堆场、矿井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初期雨水收集池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工业场地内除上述以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做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和通风机、空压机基础减震,空气压缩机进气口安装消声器、风机与风管连接采用软连接,高噪声设备房间采用隔声门窗,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特别是易松动等连接部位要保证配合紧密牢固。在企业采取了相应地降噪措施后,通过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手选煤矸石出井后暂存于工业场地内新建的煤矸石临时堆场后汽运至鸡西市兴广鑫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灰渣均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和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综合整治目标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及时对沉陷影响区域分类实施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满足区域生态功能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提出的保护煤柱留设方案采煤,禁止越界开采;制定地表移动和岩移观测计划,制定生态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建立合理的矿井通风系统,防止瓦斯集聚和爆炸造成安全事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者: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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