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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03-12 10:38 来源: 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市大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鸡西市恒山区大恒山办合作委四组

鸡西市大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拟建于鸡西市恒山区大恒山办合作委四组。厂区占地面积18000m2,新建一条年洗选煤炭120万吨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万元。

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原煤、中煤堆场遮盖苫布防风抑尘网,及时洒水降尘矸石、煤泥堆场遮盖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降尘。原料输送采用皮带输送机运送方式,上料口、运输皮带均安装在封闭的通廊中,通廊上方留有通风口,配合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进入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堆场淋溶水收集至淋溶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委托黑龙江龙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最终送至鸡冠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严格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和浮选剂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点防渗能力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7cm/s;浮选剂暂存间地面及墙裙铺设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人工防渗材料防渗膜进行防渗,渗透系数K≤1×10-10cm/s。原料堆场、中煤堆场、煤泥堆场、矸石堆场、生产车间、受煤坑、循环水池、事故池、沉淀池等建构筑物一般防渗区,防渗能力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其他地区为简单防渗区,采取水泥地面硬化。

)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絮凝剂和混凝剂包装袋暂存洗选车间,厂家回收处理。除铁杂质暂存于洗选车间,外售处理。煤泥、煤矸石分别暂存于煤泥堆场和矸石堆场,外售至鸡西市恒山区佳诚石材筛选厂综合利用。含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和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发布者: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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