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8 09:44 来源: 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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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张新矿锅炉房改扩建项目 |
恒山区张新街道长胜一队 |
鸡西市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位于恒山区张新街道长胜一队,现有工程占地面积3000m2。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建1台4.2MW生物质锅炉及配套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依托原有,项目建成后新建锅炉年运行时间4320h,原有4.2MW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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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燃料进行苫盖,灰渣库等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恒山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穆棱河。污水排放浓度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做好锅炉房、灰渣库各区域防渗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锅炉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收尘、炉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锅炉泥垢定期清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