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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04-09 09:27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市滴道区金铁货场储煤场建设项目

鸡西市滴道区滴道河乡金铁村西北1.5km处

 鸡西市滴道区金铁货场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滴道区滴道河乡金铁村西北1.5km处,占地面积77117m2,新建1座最大储煤量3万吨储煤场及其配套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周转煤炭约30万吨,年运输次数15000次。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立围挡,施工材料定点堆放并加装防风抑尘网,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按时洒水降尘,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机械,加设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储煤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堆存煤炭使用绿网进行苫盖,按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苫布,禁止在重污染天气、大风天气等进行作业,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堆场渗出的煤泥水收集至沉煤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滴道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采用1m厚黏土层,K≤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K≤1×10-10cm/s,雨水收集池和沉煤池为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车辆进出口及主要通道使用水泥硬化,其余地面简单硬化。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维护、夜间不生产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雨水收集池和沉煤池沉渣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含油零部件及废机油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发布者: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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