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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5-10-22 来源:环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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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9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    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龙广粮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兰岭村

鸡西市龙广粮食农民专业合作社

该项目改扩建工程,拟建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兰岭村,总占地面积9916m2,年烘干玉米2万吨。项目对现有烘干塔及配套热风炉进行改造。拆除原有日烘干能力200t/d烘干塔及4t/h燃煤热风炉,新建日烘干能力400t/d烘干塔及8t/h燃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玉米6万吨。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SO2排放浓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4中的二级标准现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2中的二级标准现值要求。项目原料输送应全封闭处理,清粮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塔内部自带重力沉降室,底部四周设置防尘挡板,定期洒水抑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新增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应采取重点防渗,防渗层为至少2mm厚的防渗人工材料,防渗系数≤10-10cm/s,地面与裙脚表面防渗处理;防渗旱厕采取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采用水泥硬化。

)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初清杂质及输送装卸、筛分、烘干粉尘集中收集,外售砖厂综合利用。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尘及热风炉炉渣,集中收集袋装存储于灰渣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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