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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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东海煤矿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 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东海煤矿 |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属改建工程,位于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东海煤矿。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锅炉房内建设。项目拆除原有1台6t/h燃煤锅炉,将现有3台10t/h燃煤锅炉改造为3台10t/h生物质锅炉,新建配套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锅炉烟气经多管陶瓷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5m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燃料存储于燃料库,并进行苫盖,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暂存厂区内60㎥防渗储水罐,定期拉运至东海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做好新建燃料库及灰渣库等区域防渗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除尘器收尘、锅炉炉渣集中密闭收集袋装后暂存于灰渣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均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堆存;设备维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东海煤矿材料科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