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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政策宣传系列之(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您了解吗?

日期:2025-08-29 来源:鸡西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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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封顶线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为10万元。2

2.住院待遇

    (一)住院每次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7%,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5%退休人员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增加2%。

    城镇职工本地住院报销待遇表

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在职

退休

三级

800

85%

87%

二级

500

87%

89%

一级

300

90%

92%

3.普通门诊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04

4.门诊特殊疾病(治疗)

    患血友病每年扣一次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7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

    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不设起付标准,按照对应住院标准结算。

    尿毒症门诊透析费、定期化验、升血针、血液滤过、血液灌流、左卡尼丁用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90%。

    器官移植术后定期血药浓度化验、抗排斥用药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85%,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

    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费用,每年扣一次起付标准,按照对应住院标准结算。

    肺结核按照医院对应级别每年扣一次起付标准,报销比例8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

    日间手术按照对应住院标准结算。

5.门诊慢性病

    门诊慢性病按照病种范围和限额管理,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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