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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2023年度第三批国家备案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市级奖励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3-12-06 来源:鸡西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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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的《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黑科规〔20234号)(附件1)和《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的实施意见》(鸡政发〔202221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现将鸡西市2023年度第三批国家备案高新技术企业拟奖励名单及奖励金额予以公示(附件3),公示期从2023126日起至20231212日止(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资金拨付。

一、异议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所在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如有异议,请于20231212日前,将异议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签字盖章)报送至jxskjjfgk@163.com

二、联系方式

1.异议受理: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科  白晨亮  04672186309

2.业务咨询:科技创新科  马震  04672186317

附件1: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

附件2: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的实施意见

附件3:鸡西市2023年度第三批国家备案高新技术企业拟奖励名单

鸡西市科学技术局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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