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8 10:14 来源: 鸡西市气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气象局的工作要求,加强防雷安全管理,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鸡西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气象部门防雷安全监管对象和内容公告如下:
一、防雷安全监管对象
(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是指: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对在鸡西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和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检测活动的其他资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对市区的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检查方式包括现场调阅审查、现场调阅查验、现场勘验等,同时抽取20% 场所开展“一点双查”( 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防护生产经营场所,依法实施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同时实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检测活动的执法检查)。(内容详见附表1)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条件以及分支机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业务开展、年度报告、质量考核、检测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等情况。(内容详见附表2)
附表1: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内容清单
附表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内容清单
鸡西市气象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