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要求,按照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选定2025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工作的通知》(〔2025〕14-4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经县、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征集并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现将第五批新增的1家电动自行车市场销售主体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受理电话:0467-2188057
附件:2025年鸡西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第五批新增参与市场主体名单
鸡西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