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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鸡西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5-12-01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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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主管部门各类用人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251,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鸡西市区2010元,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1910

二、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鸡西市区18.8元,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18.2元。

三、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四、本通知自202512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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