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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制定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一次公告

日期:2026-08-28 来源:鸡西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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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鸡西市发改委拟于2026年9月末召开制定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事项

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拟定于2026年9月末召开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听证会参加人共22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代表1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由市发改委委托市城管局推荐产生。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及政府部门参加人8名,由市发改委聘请。

(二)旁听人员

旁听人员2名,由市发改委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情况,按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记者2名,由市发改委邀请。

四、消费者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鸡西市市本级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反映意见。

    (三)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五)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具体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8日—9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电话: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0467-2356248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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