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鸡西市发改委拟于2026年9月末召开制定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事项
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拟定于2026年9月末召开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听证会参加人共22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代表12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由市发改委委托市城管局推荐产生。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及政府部门参加人8名,由市发改委聘请。
(二)旁听人员
旁听人员2名,由市发改委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情况,按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记者2名,由市发改委邀请。
四、消费者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鸡西市市本级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反映意见。
(三)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五)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具体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8日—9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电话: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0467-2356248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