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8 19:29 来源: 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部署,优化鸡西市营商环境,促进融资成本公开透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工作指导,鸡西市启动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根据地方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推动降低融资费用的部门合力,以此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试点范围
鸡西市辖区全部金融机构均参与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试点业务先期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的经营性贷款为主,待经验成熟后逐步拓展到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个人消费贷款等领域。
三、试点任务
自试点之日起,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时,坚持清晰、真实、全面的原则,明确无歧义地向企业明示贷款融资全部成本,确保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时清楚地知悉自身需要负担的贷款综合融资成本。
(一)明确融资成本构成和年化计算规则。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由贷款年化利率与其他各项融资成本年化率逐项加总构成,以融资成本年化率形式进行明示。贷款年化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要求明示。其他贷款相关融资成本,包含担保费、保险费、过桥费等各类与贷款相关费用,年化率采用内部收益法逐项计算后加总,具体计算方法参照《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年化率计算规则及示例》(附件1)。
(二)确定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方式。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以《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附件2)方式向企业明示。金融机构在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或企业提款前,由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确认各项支出和费用,共同填写《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逐项列明利息和各项费用以及收取主体、支付方式等,并测算综合融资成本年化率。
(三)积极宣讲惠企政策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金融机构在明示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过程中加强与惠企政策联动,对发现的存在中介费、过桥费、担保费等助贷环节费用的借款人,应告知直接向本行提出信贷申请的程序和息费水平,并积极推广续贷展期和信用贷款产品,着力合理控制融资综合成本。
四、实施步骤
(一)业务培训。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于2025年5月30日前组织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培训,讲解《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内容及填写要点,辅导年化费率小程序使用方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贷款流程,制定明示贷款融资成本操作手册,做好机制建立、制度配套、系统完善、基层业务人员培训等各方面保障工作,操作手册于2025年6月6日前报送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
(二)启动试点。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于2025年5月30日前召开会议,宣布启动明示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各金融机构围绕试点内容,有力有序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方案落地见效。
(三)贷前明示。加强金融机构和企业协同配合,共同完成数据填报,清晰展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的具体构成。《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要求一式两份,金融机构与企业各持有一份,其中金融机构留存的清单要与贷款档案共同保存管理。
(四)总结经验。各金融机构坚持边试点边总结,及时改进试点方法,梳理总结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模式、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深入分析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归纳后形成信息报送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采集每笔贷款利率、费率和综合融资成本年化率,形成《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台账》(附件3),于每月初6个工作日内报送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成立以高殿辉副行长为组长,各试点金融机构分行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负责具体落实试点工作各项事宜。各试点金融机构于2025年5月28日前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系员信息表报送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附件4)。
(二)形成工作合力。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将以专报信息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主动汇报和介绍试点工作,争取获得地方政府支持,积极回应地方政府对企业融资贵、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关注。同时加强与金监、财政、工信、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将明示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试点与无还本续贷、违规收费举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等政策要求相结合,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政策互动和信息共享,共同促进政策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和辖区金融机构负责加大明示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试点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柜台展板、营业网点显示屏等线上线下媒介,通过宣传海报、问答手册、小视频等形式,宣传解读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政策和要求,提高企业配合填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试点金融机构要将向借款人宣传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知识嵌入到信贷流程中,实现对借款人的宣传全覆盖,提升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意识,保障借款人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考核督导。人民银行鸡西市分行将加强对试点金融机构的现场督导,采取定期、不定期现场抽查方式,查看试点金融机构《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等要件是否完备、宣传措施是否到位、业务人员年化费率计算是否熟练,必要时可采取约谈、通报等手段加强对于试点推进不力金融机构的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