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玉芹(身份证230302xxxxxxxx5629),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继斌(身份证230302xxxxxxxx4011)名下的不动产坐落于(富强组团 5 号楼-1-3-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申请人刘玉芹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申请继承上述遗产。自本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向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逾期我单位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