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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奎首次登记公告

日期:2025-08-01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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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公告:

权利申请人:李炎奎(230303xxxxxxxx5236)

申请事项:不动产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恒山区红旗乡丰乐村,宗地面积3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公告方式:1、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

         2、恒山区红旗乡丰乐村部公示板

公告期限: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异议人以真实姓名将异议书面材料向恒山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送达。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2562345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恒山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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