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王承明(身份证号码:230303xxxxxxxx491X),房屋坐落:恒山区小恒山办协作委1组,产权证号H-013431,面积30.57平方米,因产权证丢失,声明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2562345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恒山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