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沈福田,房屋坐落:恒山区小恒山办协作委1组,产权证号:H-017237,面积30.33平方米,因该房屋已不存在,声明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2562345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恒山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