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16:56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1日(5天)。联系电话:0467-2386768传 真:0467-2386768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东宝泉无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宝兴煤矿资源整合项目
| 鸡西市鸡东县兴农镇北部 | 鸡东宝泉无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规模30万t/a,共布置2处地面工业场地,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共设5条井筒,主要建设主斜井工业场地和副斜井工业场地等主体工程以及设备检修车间、污水站等公辅工程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貌,以林地、耕地为主。全井田开采后,受轻度影响的林地和耕地面积分别为1.68平方公里和0.56平方公里,无中度和重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44米、1.5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包含矸石场)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均通过各自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烟囱排放,其中1t供暖锅炉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烟囱排放;4t采暖锅炉和1t热水锅炉烟气处理后经1根3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热风炉烟气处理后1根15m高烟囱,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筛分车间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收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除尘器除尘效率99%,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要求。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和封闭煤仓,各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临时排矸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封闭运输减少对道路沿线的影响。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主斜井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砂滤+消毒处理后用于地面和井下生产用水,水质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剩余部分矿井涌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生活用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主斜井工业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分别配套事故池,满足24小时暂存要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本次要求矿井开采期间加强对周边饮用水水井的跟踪观察和监测,一旦发现采煤沉陷影响居民的饮用水源,矿区应立即采取敷设管道或打深井的措施向受影响居民供水,以减少矿区煤炭开采对当地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5、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期矸石暂存在矸石周转场内,用于公路填筑。后期矸石回填井下,主斜井、副斜井场地设置临时排矸场及矸石仓,满足矿井服务期内的矸石充填需求。锅炉草木灰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滴道精煤公司九采区六井改扩建项目 | 鸡西市滴道区 | 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滴道精煤公司九采区六井 | 设计规模30万t/a,共布置2处地面工业场地和1处地面火药库,初期移交主工业场地,后期增加1处三采区风井地面工业场地。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初期全矿井共设3条井筒,后期移交三采区风井;主要建设主井、风井场地和地面火药库等主体工程以及机修车间、污水站等公辅工程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貌,以林地、耕地为主。全井田开采后,受轻度影响的耕地和林地面积分别为0.98平方公里和1.96平方公里,无中度和重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3米、1.5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包含矸石场)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采暖季节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热风炉房15m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锅炉房生物质采暖锅炉和生物质热水锅炉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烟囱高空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和封闭煤仓,各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临时排矸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封闭运输减少对道路沿线的影响。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主井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砂滤+消毒处理后用于地面和井下生产用水,水质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剩余部分矿井涌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生活用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主井工业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分别配套事故池,满足24小时暂存要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本次要求矿井开采期间加强对周边饮用水水井的跟踪观察和监测,一旦发现采煤沉陷影响居民的饮用水源,矿区应立即采取敷设管道或打深井的措施向受影响居民供水,以减少矿区煤炭开采对当地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5、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期矸石暂存在矸石周转场内,用于公路填筑。后期矸石回填井下,主井场地设置临时排矸场及矸石仓,满足矿井服务期内的矸石充填需求。锅炉草木灰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滴道盛和煤矿三井改扩建项目 | 鸡西市滴道区 |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滴道盛和煤矿三井 | 设计规模45万t/a,共布置2处地面工业场地。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用两个水平进行开采;本矿井移交生产时共布置6条井筒,其中北工业场地内布置3条井筒,南工业场地内布置3条井筒,均为原有井筒,主要建设向斜南、向斜北场地等主体工程以及机修车间、污水站等公辅工程,向斜南、向斜北工业场地均利用原工业场地改造。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貌,以林地、耕地为主。全井田开采后,受轻度、中度影响的土地面积分别约3.04平方公里和1.92平方公里,无重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14米、5.0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包含矸石场)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向斜北锅炉房生物质采暖锅炉和热水锅炉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烟囱高空排放;向斜南工业场地锅炉房取暖锅炉和热水锅炉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烟囱高空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和封闭煤仓,各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临时排矸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封闭运输减少对道路沿线的影响。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向斜南场地设置瓦斯抽排泵站,初期瓦斯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初期经矿井通风系统释放到外环境的瓦斯量少,满足GB21522-2008《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的要求。后期瓦斯量稳定后建设瓦斯发电站进行综合利用,瓦斯发电站单独立项、单独办理环保手续。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向斜南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砂滤+消毒处理后用于地面和井下生产用水,水质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剩余部分矿井涌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生活用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余量矿井水经处理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COD≤30mg/L,石油类≤0.5mg/L),且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后,通过工业场地外现有的已多年存在的排水口排至暖泉河,最终汇入穆棱河,同时,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两个工业场地各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锅炉排水及活污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不外排。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本次要求矿井开采期间加强对周边饮用水水井的跟踪观察和监测,一旦发现采煤沉陷影响居民的饮用水源,矿区应立即采取敷设管道或打深井的措施向受影响居民供水,以减少矿区煤炭开采对当地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5、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期矸石暂存在矸石周转场内,用于公路填筑。后期矸石回填井下,主井场地设置临时排矸场及矸石仓,满足矿井服务期内的矸石充填需求。锅炉草木灰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黑龙江省哈达岗煤矿天辰井改扩建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 | 黑龙江省哈达岗煤矿天辰井 | 本项目设计规模30万t/a,共布置2处地面工业场地,本矿井一次建成达产,投产采区为二个采区、布置两个普采工作面,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方式,全矿井共设4条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东部回风斜井和西部回风斜井,均利用现有井筒,主体工程还包括井底车场及硐室等,辅助工程主要为矿井修理间和木材加工房;公用工程主要包括行政生活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 | 一、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貌,以耕地为主。全井田开采后,受轻度、中度影响的土地面积分别约1.11平方公里和0.92平方公里,无重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16米、4.988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包含矸石场)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二、环境空气 (1)锅炉废气 本项目锅炉烟气均通过各自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烟囱排放,其中主井工业场地2t供暖锅炉烟气处理后经1根30m高烟囱排放;副井工业场地2t锅炉烟气处理后经1根30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热风炉烟气处理后1根15m高烟囱,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 (2)煤炭及矸石储存扬尘 本项目矸石周转场设置防风抑尘网,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堆场周围种植防风绿化带,抑制矸石周转场扬尘的产生,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小于1.0mg/m3要求。 (3)运输道路扬尘 本项目原煤及矸石外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道路扬尘污染,项目工业场地内配备洒水车,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适时对固定的运煤公路予以清扫洒水,加强管理,运输是应采用封闭车厢或加盖篷布的汽车作为运煤车辆,同时在车辆出煤矿时冲洗轮胎,并避免在大风天气运输原煤,减少运输道路扬尘产生。 (4)回风井粉尘及瓦斯 井下作业时应加强井下喷雾及其他综合防尘措施,降低井下通风含尘量。煤层预注水,采煤机内外设置喷雾,湿式凿岩,放炮喷雾,转载点、溜煤眼喷雾降尘,风流净化水幕,主要大巷隔爆水槽,定期撒布岩粉。 本矿井为低瓦斯矿井,采矿时加强矿井通风,并实时监测,监控瓦斯逸出情况。 (5)食堂油烟 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85%,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 (6)油脂库废气 本项目油脂库贮存区废气主要来源于储存的油类物质,油脂库最大存储量为2t,类比废机油贮存项目,本项目油脂库贮存量相对较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较少,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会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要求。 (7)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成套设备,其运行过程中为密闭运行,设备自带除臭设施,氨和硫化氢排放量较少,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要求。 三、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2类标准要求。 四、地表水环境 (1)矿井涌水 正常涌水期,本项目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砂滤+消毒处理后用于地面和井下生产用水,水质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剩余部分矿井涌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生活用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处理措施可行。最大涌水期,不能回用部分,矿井涌水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COD≤30mg/L,石油类≤0.5mg/L),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且不得影响上下游相关河段水功能需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锅炉排水及活污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 (3)初期雨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工业场地涉煤区域四周设置截排水,初期雨水收集至集水池集中沉淀后进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生产区外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后沿地势排入低洼处,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五、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加强对煤矸石处置的管理,对矸石周转场产生的淋溶液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项目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六、固体废物 天辰煤矿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煤矸石,前两年矸石暂存在矸石周转场内,随时用于公路填筑,自第三年开始将本年度和前两年产生的矸石回填井下,第三年各岩巷掘进工程面掘进矸石不出井,通过井下矸石运输系统充填回采工作面;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外售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送至当地市政垃圾场处置,草木灰用于农田堆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梨树煤矿一区改扩建项目
| 鸡西煤田南部含煤条带,行政区划隶属鸡西市梨树区境内 |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梨树煤矿一区 | 本项目设计规模45万t/a,共布置2处地面工业场地和1处地面火药库。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三水平开拓方式,全矿井共设5条井筒,分别为主斜井、辅助提升斜井、排矸井、山前回风斜井、山后回风斜井,均利用现有井筒,主体工程还包括井底车场及硐室等,辅助工程主要为矿井修理间和木材加工房;公用工程主要包括行政生活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 | 一、生态环境 1、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井田轻度影响面积2.51km2,占沉陷影响区面积的100%,无中度和重度破坏影响区域。 全井田破坏耕地面积0.72km2,全部为轻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8米、2.0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包含矸石场)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二、环境空气 (1)锅炉废气 本项目主斜井工业场地锅炉房2t生物质锅炉用于冬季采暖及浴室热水供应,锅炉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根30m高烟囱排放;副斜井工业场地2t采暖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根30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热风炉烟气处理后1根15m高烟囱,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 (2)煤炭及矸石储存扬尘 本项目原煤仓全封闭,各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矸石周转场设置防风抑尘网,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堆场周围种植防风绿化带,抑制临时矸石周转场扬尘的产生,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小于1.0mg/m3要求。 (3)运输道路扬尘 本项目原煤及矸石外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道路扬尘污染,项目工业场地内配备洒水车,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适时对固定的运煤公路予以清扫洒水,加强管理,运输是应采用封闭车厢或加盖篷布的汽车作为运煤车辆,同时在车辆出煤矿时冲洗轮胎,并避免在大风天气运输原煤,减少运输道路扬尘产生。 (4)回风井粉尘及瓦斯 井下作业时应加强井下喷雾及其他综合防尘措施,降低井下通风含尘量。煤层预注水,采煤机内外设置喷雾,湿式凿岩,放炮喷雾,转载点、溜煤眼喷雾降尘,风流净化水幕,主要大巷隔爆水槽,定期撒布岩粉。 本矿井为高瓦斯矿井,利用副工业场地地面原有一瓦斯泵房抽排,初期经矿井通风系统释放到外环境的瓦斯量少,瓦斯抽排排放浓度满足GB21522-2008《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的要求,后期瓦斯量稳定后建设瓦斯发电站进行综合利用,瓦斯发电站不属于本次建设内容,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5)食堂油烟 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75%,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 (6)油脂库废气 本项目油脂库贮存区废气主要来源于储存的油类物质,油脂库最大存储量为2t,类比废机油贮存项目,本项目油脂库贮存量相对较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较少,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会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要求。 (7)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成套设备,其运行过程中为密闭运行,设备自带除臭设施,氨和硫化氢排放量较少,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要求。 三、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2类标准要求。 四、地表水环境 (1)矿井涌水 正常涌水期,本项目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砂滤+消毒处理后用于地面和井下生产用水,水质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剩余部分矿井涌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生活用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处理措施可行。最大涌水期,不能回用部分,矿井涌水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COD≤30mg/L,石油类≤0.5mg/L),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且不得影响上下游相关河段水功能需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锅炉排水及活污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 (3)初期雨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工业场地涉煤区域四周设置截排水,初期雨水收集至集水池集中沉淀后进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生产区外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后沿地势排入低洼处,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五、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加强对煤矸石处置的管理,对矸石周转场产生的淋溶液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项目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六、固体废物 梨树一区煤矿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煤矸石,前两年矸石暂存在矸石周转场内,随时用于公路填筑,自第三年开始将本年度和前两年产生的矸石回填井下,第三年各岩巷掘进工程面掘进矸石不出井,通过井下矸石运输系统充填回采工作面;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外售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送至当地市政垃圾场处置,草木灰用于农田堆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密山市荣达煤业有限公司荣昌井 单井改扩建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鹿山大砬子 | 密山市荣达煤业有限公司荣昌井 | 本项目设计规模30万t/a,共布置2处地面工业场地,利用原荣昌井地面工业场地并新增部分工业场地,新建二三采区风井工业场地,采用斜井单水平集中石门分区大巷开拓方式,全矿井共布置5条井筒,利用荣昌井原有主井做为改扩建后一采区回风井,在荣昌井原有主井东侧平行新建主井和副井,在二采区地面设二、三采区进、回风井,主体工程还包括大巷、井底车场及硐室等,辅助工程主要为矿井修理间和木材加工房;公用工程主要包括行政生活区、井下消防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场内外道路等。 | 一、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貌,以耕地为主。全井田开采后,受轻度、中度影响的土地面积分别约1.83平方公里和2.13平方公里,无重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12米、5.5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包含矸石场)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二、环境空气 (1)锅炉烟气 本项目锅炉烟气均通过各自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烟囱排放,其中1.5t采暖锅炉和1t热水锅炉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热风炉烟气处理后1根15m高烟囱,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 (2)原煤筛分粉尘 本项目原煤输送至工业场地内的筛分车间进行简单筛分筛分车间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收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除尘器除尘效率99%,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要求。 (3)矸石储存扬尘 本项目矸石周转场设置防风抑尘网,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堆场周围种植防风绿化带,抑制矸石周转场扬尘的产生,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小于1.0mg/m3要求。 (4)运输道路扬尘 本项目原煤及矸石外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道路扬尘污染,项目工业场地内配备洒水车,运输道路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适时对固定的运煤公路予以清扫洒水,加强管理,运输是应采用封闭车厢或加盖篷布的汽车作为运煤车辆,同时在车辆出煤矿时冲洗轮胎,并避免在大风天气运输原煤,减少运输道路扬尘产生。 (5)回风井粉尘及瓦斯 井下作业时应加强井下喷雾及其他综合防尘措施,降低井下通风含尘量。煤层预注水,采煤机内外设置喷雾,湿式凿岩,放炮喷雾,转载点、溜煤眼喷雾降尘,风流净化水幕,主要大巷隔爆水槽,定期撒布岩粉。 本矿井为低瓦斯矿井,采矿时加强矿井通风,并实时监测,监控瓦斯逸出情况。 (6)食堂油烟 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低于85%,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 三、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2类标准要求。 四、地表水环境 (1)矿井涌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砂滤+消毒处理后用于地面和井下生产用水,水质可以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处理措施可行。 (2)生活污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锅炉排水及活污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 (3)初期雨水 本项目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工业场地涉煤区域四周设置截排水,初期雨水收集至集水池集中沉淀后进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生产区外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后沿地势排入低洼处,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五、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加强对煤矸石处置的管理,对矸石周转场产生的淋溶液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项目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六、固体废物 本项目煤矿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煤矸石,前两年矸石暂存在临时矸石堆场内,随时用于公路填筑,自第三年开始将本年度和前两年产生的矸石回填井下,第三年各岩巷掘进工程面掘进矸石不出井,通过井下矸石运输系统充填回采工作面;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外售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统一送至当地市政垃圾场处置,锅炉炉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均交由有资质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海煤矿九采区七井资源整合项目
| 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高峰村北侧 | 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海煤矿九采区七井 | 本项目设计规模30万t/a,共布置2处地面工业场地,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共设6条井筒,主要建设主斜井工业场地和副斜井工业场地等主体工程以及设备检修车间、污水站等公辅工程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貌,以耕地、草地为主。全井田开采后,受轻度影响的耕地和草地面积分别为1.796平方公里和0.1846平方公里,无中度和重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45米、2.0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包含矸石场)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和草地等。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均通过各自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烟囱排放,其中1t供暖锅炉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烟囱排放;1t热水锅炉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热风炉烟气处理后1根15m高烟囱,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筛分车间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收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除尘器除尘效率99%,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要求。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和封闭煤仓,各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临时排矸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封闭运输减少对道路沿线的影响。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主斜井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用水,水质可以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处理措施可行。 主斜井工业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分别配套事故池,满足24小时暂存要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本次要求矿井开采期间加强对周边饮用水水井的跟踪观察和监测,一旦发现采煤沉陷影响居民的饮用水源,矿区应立即采取敷设管道或打深井的措施向受影响居民供水,以减少矿区煤炭开采对当地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5、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期矸石暂存在临时矸石周转场内,用于公路填筑。后期矸石回填井下,主斜井、副斜井场地设置临时排矸场及矸石仓,满足矿井服务期内的矸石充填需求。锅炉草木灰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鸡东县益发煤矿资源整合项目
| 鸡西市鸡东县红旗煤矿南侧 | 鸡东县益发煤矿 | 本项目设计规模30万t/a,共布置2处地面工业场地,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共设6条井筒,主要建设主斜井工业场地和副斜井工业场地等主体工程以及设备检修车间、污水站等公辅工程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貌,以耕地、林地草地为主。全井田开采后,受轻度影响的耕地、林地和草地面积分别为2.1883平方公里、0.1007平方公里和0.1293平方公里,无中度和重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75米、1.8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包含矸石场)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和草地等。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均通过各自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烟囱排放,其中1t供暖锅炉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烟囱排放;1t热水锅炉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热风炉烟气处理后1根15m高烟囱,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筛分车间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收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除尘器除尘效率99%,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要求。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和封闭煤仓,各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临时排矸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封闭运输减少对道路沿线的影响。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主斜井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用水,水质可以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处理措施可行。 主斜井工业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分别配套事故池,满足24小时暂存要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本次要求矿井开采期间加强对周边饮用水水井的跟踪观察和监测,一旦发现采煤沉陷影响居民的饮用水源,矿区应立即采取敷设管道或打深井的措施向受影响居民供水,以减少矿区煤炭开采对当地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5、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期矸石暂存在临时矸石周转场内,用于公路填筑。后期矸石回填井下,主斜井、副斜井场地设置临时排矸场及矸石仓,满足矿井服务期内的矸石充填需求。锅炉草木灰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道河子煤矿九采区八井改扩建项目
| 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境内 | 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道河子煤矿九采区八井 | 设计规模30万t/a,共布置1处地面工业场地,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采、集中运输大巷的开拓方式开拓方式,共设3条井筒,主要建设主井主井,原有主井改造为副井,原有副井改造为回风斜井等主体工程以及设备检修车间、污水站等公辅工程 | 2、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貌,以林地、耕地为主。全井田开采后,受轻度影响的林地和耕地面积分别为0.85平方公里和0.38平方公里,无中度和重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18米、1.5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包含矸石场)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2t/h采暖/热水锅炉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根2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4t/h主井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根20m高烟囱排放,2t/h副井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根1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和封闭煤仓,各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临时排矸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封闭运输减少对道路沿线的影响。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正常涌水量情况,矿井涌水经混凝沉淀+砂滤+消毒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地面和井下生产用水,水质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最大涌水量情况时,部分矿井涌水经深度处理后用于生活用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剩余部分经混凝沉淀+砂滤+消毒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地面和井下生产用水,无法回用的余量矿井水经处理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COD≤30mg/L,石油类≤0.5mg/L),且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后,通过工业场地外现有的已多年存在的排水口排至黄泥河,最终汇入穆棱河,同时,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工业场地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锅炉排水及活污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不外排。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5、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期矸石暂存在矸石周转场内,用于公路填筑。后期矸石回填井下,工业场地设置临时排矸场及矸石仓,满足矿井服务期内的矸石充填需求。锅炉草木灰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鸡西市鑫利煤矿有限公司恒大煤矿资源整合项目 | 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义安村 | 鸡西市鑫利煤矿有限公司恒大煤矿 | 设计规模30万t/a,共布置一个主工业场地,主工业场地外辅助设置二采区风井工业场地、绞车房一座、火药库及其值班房一座,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方式,共设4条井筒,主要建设主斜井工业场地、二采区风井场地、地面火药库等主体工程以及设备检修车间、污水站等公辅工程 | 3、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貌,以耕地、林地为主。全井田开采后,受轻度影响的耕地、林地和草地面积分别为0.6148平方公里、0.2964平方公里和0.1227平方公里,无中度和重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35、2.10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热风炉烟气均通过各自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烟囱排放,其中1台1.0t生物质锅炉烟气处理后经1根2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1台6.0吨生物质热风炉烟气处理后1根20m高烟囱,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封闭煤仓和矸石仓,各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厂界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封闭运输减少对道路沿线的影响。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正常涌水量情况下,矿井水回用于生产及生活,不外排;涌水量超过正常涌水量情况下,矿井水在充分利用后仍有剩余,且确需外排的部分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且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通过工业场地外现有的已多年存在的排水口排至黄泥河,最终汇入穆棱河,同时,矿井水处理站需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相关环境数据向社会公开,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接受监督。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和地面产尘环节降尘,不外排。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分别配套事故池。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本次要求矿井开采期间加强对周边饮用水水井的跟踪观察和监测,一旦发现采煤沉陷影响居民的饮用水源,矿区应立即采取敷设管道或打深井的措施向受影响居民供水,以减少矿区煤炭开采对当地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5、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期矸石暂存在矸石周转场内,用于公路填筑。后期矸石回填井下,工业场地设置封闭式矸石仓,满足矿井服务期内的矸石充填需求。锅炉草木灰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鸡东县通达煤矿30万t/a改扩建项目 | 鸡西市鸡东县兴农镇 | 鸡东县通达煤矿 | 设计规模30万t/a,共布置1处地面工业场地(分南场区、北场区)和1处地面火药库,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方式,共设3条井筒,主要建设主斜井工业场地、地面火药库等主体工程以及设备检修车间、污水站等公辅工程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貌,以耕地、林地和草地为主。全井田开采后,受轻度影响的耕地、林地和草地面积分别为0.8607平方公里、0.1767平方公里和0.1937平方公里,无中度和重度影响;首采区、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最大下沉分别约0.70、1.60米。建立地表移动观测站进行采动地表变形观测,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工业场地(包含矸石场)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恢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热风炉烟气均通过各自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烟囱排放,其中1台2t/h供暖锅炉和1台2t/h热水锅炉烟气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35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1台2.0t生物质热风炉和2台1.5t生物质热风炉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根15m高烟囱,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及表4标准。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和封闭煤仓,各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临时排矸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排放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封闭运输减少对道路沿线的影响。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工业场地设置矿井水处理站,正常涌水量情况下,矿井水回用于生产及生活,不外排;涌水量超过正常涌水量情况下,矿井水在充分利用后仍有剩余,且确需外排的部分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且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mg/L,通过工业场地外现有的已多年存在的排水口排至安平河,最终汇入穆棱河,同时,矿井水处理站需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相关环境数据向社会公开,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接受监督。生活污水由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一体化MBR +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和地面产尘环节降尘,不外排。工业场地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分别配套事故池。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运营期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本次要求矿井开采期间加强对周边饮用水水井的跟踪观察和监测,一旦发现采煤沉陷影响居民的饮用水源,矿区应立即采取敷设管道或打深井的措施向受影响居民供水,以减少矿区煤炭开采对当地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工业场地内各类收集池、事故池及管线等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工业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体系;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染。 5、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安装消声器、吸声板、隔声门窗和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运输路线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期矸石暂存在矸石周转场内,用于公路填筑。后期矸石回填井下,工业场地设置临时排矸场,满足矿井服务期内的矸石充填需求。锅炉草木灰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