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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09-11 16:56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市锴欧敏感科技项目

城子河区警察培训基地北侧

鸡西市锴欧敏感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城子河区警察培训基地北侧,占地面积8046.37m2,总建筑面积为6699.98m2。租赁政府建成的工业用地和厂房,新建一条热敏电阻皮线生产线、一条热敏电阻漆包线生产线、一条热敏电阻芯片生产线、一条温度传感器生产线。年产芯片10亿PCS、元器件-皮线5000万PCS、元器件-漆包线5000万PCS、传感器1亿PCS。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且排放速率执行20m高排气筒严格50%(8.5kg/h)。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环卫吸污车抽运至城子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对场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m,K≤1×10-7cm/s。生产车间、库房、防渗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m,K≤1×10-7cm/s。配电间、办公楼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废包装物、废线材、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外售,芯片检验的不合格产品、废液压油、废环氧树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滤芯,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发布者: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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