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3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西市第三净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重新报批) |
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 |
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重新报批),位于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占地面积25500m2,不新增用地。项目新建1套设计处理量8万m3/d的深度处理系统及配套废水回收和污泥处理设施,拆除原有加氯系统,新建4台次氯酸钠发生器及2个次氯酸钠溶液储罐。项目总投资12813.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污泥间采取加强通风、日产日清等措施,厂界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反冲洗废水回收至配水间与原水混合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化粪池,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应同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鸡西市鸡冠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限值要求后进入市政管网,经鸡西市鸡冠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穆棱河。排泥水经絮凝、压滤处理后,上清液直接排入穆棱河,悬浮物排放浓度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其它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加氯间为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脱水污泥及时清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过滤砂石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