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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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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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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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成龙石墨开发有限公司热风炉改造项目 |
鸡西市麻山区石墨路鸡西市成龙石墨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鸡西市成龙石墨开发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麻山区石墨路鸡西市成龙石墨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拆除原有1台2t/h燃煤热风炉及1台0.5t/h燃煤锅炉,新建1台2.1MW燃生物质锅炉及1台2.5t/h燃生物质热风炉及其配套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运输车辆遮盖苫布,按时洒水降尘,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选用低噪声机械,加设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拆除设备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堆放点。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热风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热风炉周边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锅炉污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炉渣和布袋除尘器收尘统一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更换后厂家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区贮存。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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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金生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鸡西市鸡东县平阳镇金生沟 |
鸡东县水务局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鸡东县平阳镇金生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金生沟河道整形、布置格宾石笼挡墙护岸及雷诺坡式护岸等,总治理长度2.637km。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0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物料堆场苫布遮盖,运输车辆密闭并控制车速,混凝土拌和罐四周设置屏蔽棚,禁止在大风等特殊天气进行作业,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运输车辆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禁止施工废水、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运输时段和路线,运输车辆途径居民区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和沉淀池底泥分别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随处堆放和抛弃。施工弃渣暂存于临时弃土场内,运至河岸水毁段综合利用。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作业范围,减少施工扰动,避免占用、占压、碾压周边植被,严禁惊扰和捕猎野生动物,在非汛期进行施工,不涉及涉水作业。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开展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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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先锋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鸡西市鸡东县哈达河以西 |
鸡东县水务局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鸡东县哈达河以西,项目对先锋沟布置护岸3处,采用浆砌石挡墙和浆砌石护底的结构形式,总长度1.696km,其中哈达村段0.448km、杏花村段0.737km、黎明村段0.511km。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92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物料堆场苫布遮盖,运输车辆密闭并控制车速,混凝土拌和罐四周设置屏蔽棚,禁止在大风等特殊天气进行作业,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运输车辆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禁止施工废水、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运输时段和路线,运输车辆途径居民区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和沉淀池底泥分别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随处堆放和抛弃。施工弃渣暂存于临时弃土场内,运至河岸水毁段综合利用。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作业范围,减少施工扰动,避免占用、占压、碾压周边植被,严禁惊扰和捕猎野生动物,在非汛期进行施工,不涉及涉水作业。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开展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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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张家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张家沟 |
鸡东县水务局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张家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张家沟河道整形、布置格宾石笼挡墙、浆砌石挡墙、雷诺护垫等,总治理长度2.133km,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8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物料堆场苫布遮盖,运输车辆密闭并控制车速,混凝土拌和罐四周设置屏蔽棚,禁止在大风等特殊天气进行作业,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运输车辆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禁止施工废水、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运输时段和路线,运输车辆途径居民区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和沉淀池底泥分别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随处堆放和抛弃。施工弃渣暂存于临时弃土场内,运至河岸水毁段综合利用。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作业范围,减少施工扰动,避免占用、占压、碾压周边植被,严禁惊扰和捕猎野生动物,在非汛期进行施工,不涉及涉水作业。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开展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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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前卫北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鸡西市鸡东县平阳镇前卫村 |
鸡东县水务局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鸡东县平阳镇前卫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前卫北沟河道整形、布置格宾石笼挡墙、浆砌石挡墙等,总治理长度1.692km,项目总投资10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7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物料堆场苫布遮盖,运输车辆密闭并控制车速,混凝土拌和罐四周设置屏蔽棚,禁止在大风等特殊天气进行作业,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运输车辆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禁止施工废水、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运输时段和路线,运输车辆途径居民区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和沉淀池底泥分别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随处堆放和抛弃。施工弃渣暂存于临时弃土场内,运至河岸水毁段综合利用。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作业范围,减少施工扰动,避免占用、占压、碾压周边植被,严禁惊扰和捕猎野生动物,在非汛期进行施工,不涉及涉水作业。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开展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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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密山市庆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鸡西市密山市黑台镇北4.0km处庆先水库 |
密山市水务局 |
该项目属改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密山市黑台镇北4.0km处庆先水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庆先水库大坝背水侧增设碎石护坡、修复溢洪道溢流堰堰体,维修海漫段。输水洞闸室段及工作桥拆除重建,维修输水洞海漫段等,不改变水库设计水文参数,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44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63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物料堆场苫布遮盖,运输车辆密闭并控制车速,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运输车辆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禁止施工废水、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地表水体。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运输时段和路线,运输车辆途径居民区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和沉淀池底泥分别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随处堆放和抛弃。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作业范围,减少施工扰动,避免占用、占压、碾压周边植被,严禁惊扰和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开展生态恢复。水库运营期应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安装生态流量监控系统,保障下泄生态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