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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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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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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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城子河铁城煤矿热风炉改建项目 |
鸡西市煤田城子河矿区长青乡正阳村境内 |
鸡西市城子河区铁城煤矿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改建项目,建于鸡西市城子河铁城煤矿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拆除原有矿井供热的一台1.05MW燃煤热风炉、两台CHH0.7A节能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新增一台5t/h生物质热风炉、两台电锅炉、20m高烟筒、灰渣间、危废暂存间、生物质堆场等配套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物质堆场封闭且燃料苫盖,布袋除尘器收尘及锅炉炉渣存放于密闭灰渣库,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烟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等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电锅炉废水每年清理一次,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地面静压水池供井下消尘用水,不外排。 严格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地面与裙脚及直接接触地面的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人工防渗材料进行防渗处理,K ≤10-10cm/s,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锅炉房、灰渣间、生物质堆场等为一般防渗区,采取水泥地面硬化。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房隔声,设置减振器,定期对设备检查维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热风炉灰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渣间,定期外售作肥料。废布袋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不在厂内储存。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统一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