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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08-05 来源: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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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5日-2026812

联系电话:0467-2386827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朝阳净水厂改建项目

鸡西市鸡冠区朝阳净水厂现有厂区内

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改建工程,位于鸡西市鸡冠区朝阳净水厂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更换污泥脱水间设备,改变排泥水上清液排放方式,新建污泥暂存库等。项目不改变处理工艺,设计处理量仍为15m3/d。项目总投资86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污泥脱水间、污泥暂存库等污泥处理区采取加强通风、及时清理等措施,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反冲洗废水回收至配水间与原水混合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鸡西市鸡冠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穆棱河。排泥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排入红光沟汇入穆棱河,悬浮物排放浓度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脱水污泥及时清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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