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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09-04 来源: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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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94日-2026911

联系电话:0467-2386827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兴凯村

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兴凯村,项目占地面积39563m2,新建2×2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1×2MW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设施。焚烧厂协同处置餐厨垃圾25t/d(预处理后入炉量5t/d),协同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20t/d(预处理后入炉量11.4t/d),与生活垃圾合计400t/d,同步建设一条污泥干化预处理生产线和一条餐厨垃圾预处理生产线。新建一座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50m3/d,采用:“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NF+RO反渗透”的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34029.21万元,全部用于环保投资。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焚烧烟气经SNCR脱硝+半干法(石灰浆液)脱酸+干法(消石灰)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80m高双筒集束式烟囱高空排放,酸性废气(SO2HClHF等)、烟尘、NOxCO、重金属(HgCdPb等)以及二噁英等排放浓度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要求。停炉检修时渗滤液处理站臭气及餐厨污泥预处理车间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厌氧反应器产生的沼气通过管道输送至火炬高空燃烧处置。垃圾池、渗滤液处理站厌氧系统、污泥间为密闭式,经机械送排风系统、负压收集后送至焚烧炉处理。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初期雨水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会用厂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化验废水、化学水制备废水以及部分化学水制备浓水一同排入兴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含20062025修改单),排入偏脸河。锅炉排污水与化学水制备浓水部分回用于冷却塔冷却;循环水池排污水回用于炉排漏渣输送机、出渣机冷渣。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大厅冲洗废水、地磅及车辆冲洗废水、坡道冲洗废水、渗滤液站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飞灰送黑龙江红森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活性炭、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化学水处理系统废膜、渗滤液处理站废过滤膜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焚烧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固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以及餐厨垃圾入本项目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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