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 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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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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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小兴凯湖百米闸除险加固工程 |
黑龙江省鸡西市境内兴凯湖农场西北 |
黑龙江省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改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境内兴凯湖农场西北约3km,小兴凯湖和东北泡子之间的堤岗上。建设内容为对百米闸进行拆除重建,闸室总净宽为100.0m,采用钢筋砼平底板开敞式结构,共10孔,双向过水,单孔净宽为10.0m ,3孔或2孔一联,共四联。闸室底板顺水流方向长15.0m,垂直水流向宽为118.10m,闸墩顶部设交通桥、工作桥,交通桥总宽7m,按公路Ⅱ级载荷设计,工作桥宽4.5m,闸室上、下游设长15m钢筋混凝土消力池,消力池末端接 C30素砼护底,护底周边设有抛石防冲槽,工作闸门和检修闸门为平面直升钢闸门。 项目总投资6208.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93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站采用集中搅拌的方式,拌合罐四周设置屏蔽棚,砂石料堆放场进行覆盖,施工道路沿线洒水降尘;物料运输采用密封、苫盖等运输方式。施工场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泄洪闸围堰基坑排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和中和池中和处理后循环利用;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收集,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时段和运输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途径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采取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物料运输途经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夜间禁止运输,防止扰民。施工期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废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至附近建筑垃圾填埋场,可利用部分堆放在临时堆料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作业范围,减少施工扰动,不占用、占压、碾压周边植被,严禁惊扰和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拆除临时工程,进行生态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