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4 16:45 来源: 市应急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鸡西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业经2026年8月12日市政府党组第17次(扩大)会议暨市政府十六届第7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鸡西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总体要求
1.2 适用范围
1.3 编制依据
2 组织体系
2.1 鸡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2 鸡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3 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2.4 地方机构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发布
3.3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一级应急响应
4.2 二级应急响应
4.3 三级应急响应
4.4 四级应急响应
4.5 信息报送和发布
4.6 应急响应调整及终止
4.7 善后工作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和社会动员
5.2 通信保障
5.3 物资装备保障
5.4 资金保障
5.5 科技保障
6 预案管理
6.1 预案编制
6.2 预案演练
6.3 宣传与培训
6.4 责任与奖惩
6.5 以上、以下的含义
6.6 预案解释
6.7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地协同。坚持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区域协同联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保安全、保畅通、保供电、保民生、保稳定,快速应急响应、快速调派力量、快速调拨款物、快速发布信息,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全过程管理。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市级层面开展的应对处置工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是指由寒潮和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引发大范围积雪、结冰、积冰现象,对多个种类重要基础设施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大范围交通中断、通信中断、停电、停水、停气、停热等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复合型自然灾害。
1.3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黑龙江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黑龙江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鸡西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2组织体系
2.1鸡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鸡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统筹谋划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处置工作,履行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职责,落实黑龙江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防减救灾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一调度全市抢险救灾、灾害救助各项工作。根据灾情实际,可向省防减救灾委提出跨市域应急处置建议,提请省级派遣救援力量支援本市灾害处置,承办省防减救灾委、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灾害防范处置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启动本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工作机制。依托现有跨部门协同工作平台,统筹做好煤电油气保障、综合交通保通保畅、春运组织、电力和通信设施防护等重点工作。
2.2鸡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鸡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为本预案具体执行机构,统一负责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处置的组织、调度和协调工作。对接各职能部门、县(市)区开展工作联络、政策对接、信息互通,统筹组织气象风险会商研判、风险评估、应急指挥调度、抢险力量调配、受灾群众救助等业务,主要职责如下:
(1)牵头组织发改、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文旅、气象、通信、供电、铁路、机场等单位开展灾害风险会商研判,推动监测预警、灾害处置信息跨部门共享;
(2)动态跟踪全市灾情变化及防范处置工作进展,协调处置灾害应对中的重大难点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指导属地落实灾害应对措施;
(3)建立规范统一的信息报送、共享机制,承担信息归集、上报、内部通报及对外发布工作;
(4)统筹调度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力量、救灾物资资源,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5)承办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防减救灾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3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控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期间宣传舆论导向,统筹组织灾害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灾害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全市能源保供工作,督导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可靠供应。督促电力企业排查整治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隐患,落实设备防冻抗冰防护措施,科学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开展冰情监测、线路融冰除冰作业,故障发生后快速组织抢修复电,保障群众基础用电;统筹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市教育局负责开展校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校舍安全管控,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受灾师生转移安置,有序恢复教学秩序,组织实施校舍灾后修复重建,推动防灾减灾科普教育进校园、进课堂。
市工信局负责指导属地工业企业开展抗灾自救;统筹应急医药、医疗器械产能储备,落实实物动态轮换储备,灾情发生后统一调度医药应急物资。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属地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做好遇险人员疏散撤离、转移安置;维护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动态研判道路通行条件,强化雨雪冰冻天气路面巡逻管控,视情实施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督导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落实灾害防范措施;对经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群众,指导县(市)区按规定落实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
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受灾实际,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保障救灾资金落实到位。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防范处置低温雨雪冰冻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提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
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在建市政工程防冻抗灾工作,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落实行业监测预警、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承担高速公路、重点国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协调;督促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道路除冰除雪、抢险保通;督促交通建设、运输企业落实灾害应急准备。依托综合交通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健全调度指挥、物资储备、运输投送、设施抢修体系,打通交通“大动脉”和城市“微循环”,保障重点物资、民生物资运输通道畅通。统筹运力投放,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装备物资运输,落实抢险救援车辆免费通行政策。对接省交投集团开展路网监测,加密道路巡检,配合公安交管实施交通管制,前置人员装备,高效开展高速公路除冰除雪、道路抢通作业;对接省铁路集团落实冰冻天气铁路线路安全管控,协同处置列车晚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
市水务局负责保障冰冻灾害期间农村供水安全,做好水利工程设施防护和故障抢修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汇总农业领域受灾情况,指导种植、畜牧、渔业行业落实防寒防冻措施,开展灾后田间管护,推进农业生产恢复;督促经营主体排查大棚、养殖棚舍安全隐患,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保障“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做好灾区农产品调度供应。
市商务局负责监测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协调保障灾区生活物资市场供应。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督促旅游景区、旅行社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落实防灾避险措施;压实景区安全主体责任,必要时组织景区关停,协同做好游客疏散安置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属地开展突发事件医学救援,按需调配医疗专家、救援队伍支援灾区;指导受灾医疗机构尽快恢复诊疗服务;统筹做好灾区疾病控制、灾后防疫工作,防范传染病暴发流行。
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安委办相关工作职责;统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开展重大灾害调查评估;负责灾情统计核查、受灾群众安置救助,依法统一对外发布灾情信息;督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落实冰冻天气安全管控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害期间市场监管,规范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鸡西金融监管分局负责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保险服务工作,督促保险机构高效开展查勘定损、理赔给付。
市气象局负责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制作发布气象预警产品,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灾害防御指引;针对灾害天气开展滚动预报,管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推送灾害预警信息,向市安委办及各成员单位报送气象实况及研判情报。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完善粮食应急保供机制,视情投放成品粮油储备,保障灾区粮油市场供应。
市林草局负责开展林业受灾损失核查评估,做好林区灾害防范处置和灾后修复,配合清理电力、交通、通信线路周边倒伏风险林木。
市煤管局负责落实煤矿、煤炭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鸡西机场负责落实机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保障重大航空运输任务,妥善处置航班大面积延误、取消及旅客滞留事件,统筹调度航空应急运力。
市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工作,督促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强化通信设施防护,前置应急通信队伍和装备,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公众通信网络稳定,推送灾害防御公益提示短信。
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调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被困人员搜救、疏散转移等抢险处置任务。
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红十字志愿者、救护救援人员开展滞留旅客救护和人道帮扶,视情对受灾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必要时动员调配社会救灾资源。
鸡西铁路车务段、工务段负责统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铁路运输调度,落实铁路安全防护措施,调配运力输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协同处置列车晚点停运、旅客大规模滞留事件。
国网鸡西供电公司负责承担应急供电保障任务,快速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及时恢复灾区供电。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所属农场在属地政府统一调度下组织本单位开展灾害防范处置,统筹所属单位实施应急处置,配合地方做好救灾工作。
龙江森工集团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服从属地政府统一指挥,落实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配合地方完成救灾相关任务。
鸡西军分区负责统筹动用民兵力量,协调现役部队参与抢险救灾,调配部队装备器材投入灾害处置。
武警鸡西支队负责调度武警兵力及配套装备器材承担抢险救灾任务。
其他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灾害实际,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处置各项工作任务。
2.4地方机构
县(市)区政府统一指挥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处置工作,可根据灾情发展,设立本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3监测预警
3.1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强化低温雨雪冰冻气象要素监测预报,优化完善监测站点布设,开展中短期天气形势研判,及时向市安委办、各相关成员单位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发改、教育、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通信、电力、铁路、机场等职能部门,依托气象部门预报信息,研判本行业、本领域受灾害影响范围与风险等级,组织开展行业内部预警提示,将研判结果报送市安委办。
3.2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发展态势,开展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对应红、橙、黄、蓝四种警示颜色,一级为最高预警级别。
气象部门负责寒潮、暴雪、低温、冰冻气象预警的发布与解除,联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发布行业防御提示。依托广播电视、应急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向社会推送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电信运营商,以及景区、公路、铁路、机场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转载播发预警预报内容,必要时同步报送市安委办及相关单位。
3.3预警行动
(1)市安委办整合气象及其他部门预警信息,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会商研判,跟踪掌握灾害发展态势,下发工作提示,开展针对性调度,督促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落实应急值守、风险研判、隐患排查、人员物资前置等防灾准备工作。
(2)发改、教育、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旅、应急管理、通信、电力、铁路、机场等单位强化行业监测管控,对照预警信号落实前置防御措施。
(3)县(市)区政府接收预警信息后,组织开展风险会商和隐患排查,紧扣保安全、保通行、保供电、保民生工作重点,提前部署抢修队伍、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因地制宜落实防范应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4应急响应
结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域、破坏程度、损失规模,市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等级逐级降低。
4.1一级应急响应
4.1.1启动条件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公路、铁路、民航通行受阻,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48小时以上;牡佳高铁(鸡西段)及高速、城际、客专铁路行车中断48小时以上,火车站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营;鸡西机场跑道、滑行道因冰雪、冻雨全面关闭超过48小时,航班全部取消,地面交通瘫痪,旅客大规模滞留,电力、通信、供油等关键保障系统中断且无法恢复,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2)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预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鸡西市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鸡冠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跨2个以上县(市)区同时发生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3)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2个以上县(市)区地面通信网大面积中断或全部中断。
(4)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5万人以上。
(二)市委、市政府认定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其他情形。
(三)省防减救灾委针对我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级、二级响应后,同步启动鸡西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级响应。
4.1.2启动程序
当灾害触发一级响应条件时,市安委办向市安委会提交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工作建议,由市安委会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特殊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可直接作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决定。启动响应后,市安委会立即向省防减救灾办报送相关情况。
4.1.3响应措施
市安委会主任统筹协调市级层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副主任进驻市应急指挥部实行24小时坐镇指挥。市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落实以下措施:
(1)会商研判。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每日组织不少于3次成员单位、专家联合会商,结合市气象局预警信息,研判灾害风险、传导路径及演化趋势,拟定处置措施,报送省防减救灾办、市委、市政府,同步通报各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对高风险区域加密监测频次,强化灾害影响评估,根据应急处置需求滚动推送气象监测数据与专题服务材料。
(2)指挥联动。市安委办采取视频调度方式,掌握重点区域雪情、灾情、险情及处置进展,通报气象趋势及会商结论,督促属地及部门压实安全责任。启动安全防范联合调度应急指挥机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驻市应急指挥部24小时联合值守。依托跨部门联动机制落实风险闭环管控,保障突发事件快速处置,凝聚多方处置合力。
(3)协助指导。市安委办结合灾情险情,组建由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农业农村、文旅、气象、消防、电力、通信业务骨干及行业专家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下沉现场。聚焦道路交通、大跨度建筑、城市水电气暖生命线工程、农业棚舍等高风险领域,指导开展除冰除雪、设施加固、抢险救灾、受灾救助等工作,及时反馈现场处置情况。
(4)信息发布。市安委办统筹做好信息归集与对外发布,依托市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高频推送抢险救灾工作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归集整理灾情、各部门及属地处置工作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依法统一对外发布灾情。市委宣传部统筹市委网信办等单位做好舆情管控,督促属地、部门及时公开处置信息,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5)支持保障。市应急管理局统筹调度全市各类应急队伍、救灾物资,保障受灾地区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工作开展;督促受灾地区做好军地对接,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投入救灾行动,强化应急通信保障。市财政局结合灾情实际,按照财政事权划分落实救灾资金保障。市应急管理局视灾情紧急调拨抢险救灾物资。
(6)交通抢通保畅。市公安局统筹调配全市公安警力,加大城市桥梁涵洞、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事故易发结冰路段巡逻管控力度;强化路面疏导管控,必要时采取分段通行、车流分流、局部或全域道路封闭等管制手段。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国省干线抢通除冰除雪作业,加密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巡检频次;优先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装备运输;统筹调度专业抢通设备;推动跨县(市)区协同处置;联动各类媒体第一时间发布交通管制、绕行提示及安全出行指引,引导公众合理出行;对接省交投集团做好路网监测,加密路面巡查,配合交管部门落实交通管制,前置人员、设备,高效完成高速公路除冰除雪与道路抢通任务。
(7)电力通信抢修恢复。市发改委督促电力企业快速开展故障抢修,指导属地电力部门落实抗冰处置措施,协调外部抢修力量、物资装备予以支援。鸡西供电公司搭建应急供电保障体系,优先保障抢险救灾供电需求,快速修复受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供电。市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统筹调度全市通信资源,督促通信运营企业抢修公众通信网络,保障抢险救援通信链路稳定可靠。
(8)其他风险管控。市公安局强化受灾区域社会治安管控,加强重点防护目标安保值守,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平稳。市发改委强化综合统筹调度,抓实能源要素保供,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各项措施。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职能部门立足行业职责,筑牢供水、供气、供热等城市关键基础设施运行安全防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压实景区、旅行社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必要时采取景点关停等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做好游客转移安置工作。市商务局强化调度督导,保障受灾区域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供应顺畅。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价格领域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民生商品及相关服务价格市场秩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指导属地做好低温雨雪冰冻衍生次生灾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灾害期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控。市煤管局做好煤炭产业及煤矿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9)人员救助。调度消防救援、专业救援、社会应急力量开展被困人员搜救疏散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联合铁路、机场单位协同处置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市卫生健康委按需调派医疗队伍赴灾区开展救治、心理干预,落实灾后防疫相关工作。市红十字会动员志愿者开展滞留人员救护、困难群众帮扶,必要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
(10)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安排,强化协同联动,全力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2二级应急响应
4.2.1启动条件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2个以上县(市)区启动县(市)区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级应急响应。
(2)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公路、铁路、民航通行受阻,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24小时以上,或4个以上县(市)区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48小时以上;牡佳高铁(鸡西段)及高速、城际、客专铁路行车中断24小时以上,火车站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营;鸡西机场跑道、滑行道因冰雪、冻雨关闭超过48小时,航班大面积取消、备降,地面交通瘫痪,旅客大规模滞留,关键保障系统出现部分故障,短时无法恢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鸡西市电网减供负荷16%以上40%以下;鸡冠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其他县(市)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跨2个以上县(市)区同时发生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4)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1个县(市)区地面通信网大面积中断或全部中断。
(5)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6)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省气象台发布冰冻红色预警或暴雪红色预警,市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综合会商研判我市大部地区可能发生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7)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二)省防减救灾委针对我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三级响应后,同步启动鸡西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二级响应。
4.2.2启动程序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条件的情形时,市安委办向市安委会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报市安委会主任决定。响应启动后,市安委办立即向省防减救灾办报告。
4.2.3响应措施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协调市级层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市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落实以下措施:
(1)会商研判。市安委办主任每日组织2次成员单位、专家会商,结合市气象局预警信息,研判灾害风险演变,形成处置措施,报送省防减救灾办、市委、市政府,通报各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加密监测研判频次,跟踪灾害影响变化,根据应急处置需求滚动推送气象监测数据与专题服务材料。
(2)指挥联动。市安委办视频调度重点区域雪情、灾情、险情,通报气象趋势及会商结论,督促属地及部门压实安全责任。启动安全防范联合调度应急指挥机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驻市应急指挥部24小时联合值守,强化风险闭环管控,形成处置合力。
(3)协助指导。市安委办根据灾情组建多部门联合工作组下沉现场,聚焦道路交通、大跨度建筑、城市生命线、农业棚舍等风险点位,指导落实除冰除雪、设施加固、抢险救助等工作,反馈现场处置进展。
(4)信息发布。市安委办归集处置工作信息,及时向媒体通报救灾进展,回应社会关切;完成灾情、工作动态归集,实现部门信息共享,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支持保障。市应急管理局统筹消防救援、专业及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抢险处置,协助属地做好人员转移安置、救灾救助工作;推动军地对接,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救灾,加大救灾物资调拨力度,落实通信保障工作。市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划分落实救灾资金保障。
(6)交通抢通保畅。市公安局调配公安力量,强化易结冰路段巡逻管控,开展路面疏导,必要时实施各类交通管制措施。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国省干线开展除冰除雪、故障抢修作业,优先保障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多渠道发布交通管制、绕行提示及安全出行指引,引导公众合理出行;对接省交投集团做好路网巡检,配合交管部门落实交通管制,前置人员、设备,高效完成高速公路除冰除雪与道路抢通任务。
(7)电力通信抢修恢复。市发改委督促电力企业强化电网设施监测,提升主网供电保障能力,落实应急供电与故障复电相关工作。鸡西供电公司搭建应急供电保障体系,快速抢修恢复供电。市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统筹调度市域及周边通信资源,督促通信运营企业抢修公众通信网络,保障抢险救援通信链路稳定可靠。
(8)其他风险管控。市公安局配合受灾属地开展社会治安防控,强化重点要害目标安全防护,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与社会大局稳定。市发改委强化统筹调度,推进能源保供工作,抓实重要民生商品货源保障与价格调控。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立足职能履职尽责,保障供水、供气、供热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转。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督促景区、旅行社压紧压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视灾情实施景点关停等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做好游客安置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做好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监测,统筹资源调配,保障生活物资市场供给充足。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民生商品及相关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能分工,强化灾害期间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控。
(9)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3三级应急响应
4.3.1启动条件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2个以上县(市)区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二级应急响应。
(2)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公路、铁路、民航通行受阻,4个以上县(市)区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24小时以上;牡佳高铁(鸡西段)及高速、城际、客专铁路行车受阻或中断12小时以上,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鸡西机场跑道、滑行道因冰雪、冻雨关闭超过24小时,运行严重受阻,航班大面积延误、取消,旅客滞留时间较长,服务保障压力突出,地面交通通行困难,保障人员无法到岗,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鸡西市电网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鸡冠区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其他县(市)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跨2个以上县(市)区同时发生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4)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1个县(市)区的2个乡镇(街道)地面通信网大面积中断,或数量较多的乡镇(街道)通信网大范围中断。
(5)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6)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省气象台发布冰冻橙色预警或暴雪橙色预警,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综合会商研判我市2个以上县(市)区可能发生较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7)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二)省防减救灾委针对我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响应后,同步启动鸡西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三级响应。
4.3.2启动程序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条件的情形时,市安委办向市安委会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建议,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报市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并向市安委会主任报告。响应启动后,市安委办立即向省防减救灾办报告。
4.3.3响应措施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其委托的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统筹协调市级层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市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落实以下措施:
(1)会商研判。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各成员单位、行业专家开展每日滚动会商,结合市气象局预警信息,研判灾害风险传导演化,拟定处置措施,报送省防减救灾办、市委、市政府,通报各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加密监测预警,跟踪灾害影响变化,根据应急处置需求滚动推送气象监测数据与专题服务材料。
(2)调度联动。市安委办视频调度重点区域雪情、灾情、险情,通报气象趋势及会商结论,督促属地及部门压实安全责任。启动市、县两级重大气象灾害安全防范联合调度应急指挥机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驻市应急指挥部24小时联合值守,强化风险闭环管控,保障突发事件高效处置。
(3)监督指导。市安委办结合预警信息派遣工作组下沉现场,聚焦道路交通、大跨度建筑、城市生命线、农业棚舍等风险点位,指导落实除冰除雪、隐患排查治理、道路管控、设施加固、必要情况下落实“五停”等处置措施。
(4)信息发布。市安委办做好信息归集报送,依规发布抢险救灾动态,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支持保障。市应急管理局统筹消防救援、专业及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抢险处置,协助属地做好人员转移安置、救灾救助工作;推动军地对接,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救灾,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强化通信保障。市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划分落实救灾资金保障。
(6)交通抢通保畅。市公安局开展路况研判,发布安全出行提示,采取压道缓行、交叉通行等方式疏导车流。市交通运输局监测研判辖区道路通行条件,指导道路开展除冰除雪、故障抢修作业,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发布交通管制、绕行提示及安全出行指引,引导公众合理出行;对接省交投集团做好路网巡检,配合交管部门落实交通管制,开展高速公路除冰除雪与道路抢通作业。
(7)电力通信抢修恢复。市发改委督促电力企业强化电网设备巡检,开展线路融冰除冰、故障抢修作业,保障用户供电。鸡西供电公司快速修复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灾区应急供电。市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统筹周边通信资源,督促通信运营企业抢修公众通信网络,保障抢险救援通信链路稳定可靠。
(8)其他风险管控。市商务局监测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保障物资供给。市级民政、住建、水务、农业农村、文旅、市场监管、铁路、机场等部门开展本行业高风险对象排查,保障水电气热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应急管理局落实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9)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4四级应急响应
4.4.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分析研判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1)2个以上县(市)区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三级应急响应,或4个以上县(市)区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2)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公路、铁路、民航通行受阻,2个以上4个以下县(市)区国省干线公路大面积中断24小时以上;牡佳高铁(鸡西段)及高速、城际、客专铁路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鸡西机场跑道、滑行道因冰雪、冻雨关闭超过24小时,引发一定社会影响,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预警,机场需持续除冰雪保障,运行受一定影响,地面交通通行困难,保障人员到岗不足,需内部统筹调配力量。
(3)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鸡西市电网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鸡冠区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其他县(市)区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1个乡镇(街道)地面通信网大面积中断。
(5)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6)预测或正在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省气象台发布冰冻黄色预警或暴雪黄色预警,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综合会商研判有2个以上县(市)区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7)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形。
4.4.2启动程序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条件的情形时,市安委办向市安委会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建议,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并向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报告。响应启动后,市安委办立即向省防减救灾办报告。
4.4.3响应措施
市安委办统筹协调市级层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市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落实以下措施:
(1)会商研判。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组织各成员单位、行业专家开展每日滚动会商,结合市气象局预警信息,研判灾害风险传导演化,拟定处置措施,报送省防减救灾办、市委、市政府,通报各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强化监测预警,向省防减救灾办报送气象情报,面向社会发布预警预报。
(2)调度联动。市安委办点对点视频调度高风险区域雪情、灾情、险情,通报气象趋势及会商结论,督促属地及部门压实安全责任。启动市、县两级重大气象灾害安全防范联合调度应急指挥机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驻市应急指挥部24小时联合值守,强化风险闭环管控,保障突发事件快速处置。
(3)监督指导。市安委办结合预警信息派遣工作组下沉现场,聚焦道路交通、大跨度建筑、城市生命线、农业棚舍等风险点位,指导落实除冰除雪、隐患排查治理、道路管控、设施加固、必要情况下落实“五停”等处置措施。
(4)信息发布。市安委办归集工作信息,依规发布抢险救灾动态,推动部门信息共享,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支持保障。市应急管理局统筹消防救援、专业及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抢险处置,协助属地做好开展人员转移安置、救灾救助工作;推动军地对接,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救灾,视情调拨救灾物资。市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划分落实救灾资金保障。
(6)灾害风险管控。市级发改、教育、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电力、铁路、机场等部门落实值班值守、监测巡查、隐患排查整改、行业应急保障等任务。市数据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司督促通信运营企业抢修公众通信网络。市应急管理局落实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7)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强化协同联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应急响应制度,在相关应急预案中确定应急响应级别,落实各项具体职责和工作措施。
4.5信息报送和发布
4.5.1市级发改、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应急管理、气象、通信、电力、铁路、机场等相关成员单位,以及市、县两级安委会、应急指挥机构,按照职责收集报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灾害特点及防范应对工作动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规定,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相关信息: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报送不少于2次;三级、四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报送不少于1次;重大突发险情灾情、抢险救援重大进展须第一时间上报,持续跟踪掌握事态与处置推进情况,及时续报更新。建立健全成员单位与属地信息共享、互通通报机制。市安委办按要求及时向省防减救灾办、市委、市政府报送相关信息。
4.5.2灾情信息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等有关规定报送,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勤、核报要准、终报要全,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问题。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情稳定后,及时组织开展灾情核查与上报工作。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若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无法核实认定,遵循“先报后核”原则第一时间报送基础信息,后续完成核实补报。
4.5.3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实况信息由气象部门统一发布,灾害灾情信息由市安委办按相关规定统一对外发布。
4.6应急响应调整及终止
应急响应启动后,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形势发生变化,经综合研判,由市安委办提出调整或终止建议,按照应急响应启动对应的审批程序与权限执行变更或终止操作,避免出现响应不足、响应过度的问题。
4.7善后工作
4.7.1灾害救助
灾害发生后,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属地政府落实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完成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保障缺口的受灾群众,由民政部门依规落实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因灾损毁住房的恢复重建工作,按照现行制度规范组织实施。属地政府承担受灾群众救助主体责任,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强化民生兜底,优先保障老弱病残孕等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4.7.2基础设施修复
市级发改、住建、交通运输、水务、通信、电力、铁路等部门牵头组织受损基础设施抢修重建,尽快恢复受灾区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有建设标准实施;在建设条件具备、经过充分科学论证前提下,可适度提高建设标准实施重建工作。
4.7.3复盘总结和调查评估
市安委会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受灾县(市)区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复盘评估,梳理处置经验做法,查摆短板弱项,优化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开展。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和社会动员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期间,发改、住建、交通运输、水务、通信、电力等行业,以及市属、省属、中央驻鸡企业专业抢修队伍,承担基础设施故障抢修核心任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抢险救援主力军;国家、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协同处置任务;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作为突击攻坚处置力量;各类社会应急力量作为有效补充。
县级以上政府立足本地实际,建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队伍,完善多方应急力量协同联动机制。配齐建强灾害信息员队伍,落实业务培训、日常管理与工作保障,为风险研判识别、灾情统计核查、灾害评估提供支撑。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统筹辖区力量开展处置;紧急情况下启动社会动员,引导群众参与抢险救灾救助,充分发挥民间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作用。
5.2通信保障
市级通信行业管理部门、广电、应急管理等相关单位完善应急通信网络、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公众通信网络抗损毁能力,健全应急指挥通信保障体系;强化灾害现场通信应急保障,建强应急通信专业队伍,提升受灾区域通信抢通、持续保通能力。
5.3物资装备保障
市级发改、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应急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通信、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本行业科学储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物资装备,构建跨区域、社会化协同保障模式,完善物资装备统筹调度机制,提升应急物资跨区域调配能力。开展重点物资动态监测与供需预判,针对短期物资供应紧张情况,落实产能集中调度、临时价格干预等保障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应急资源支持。
县级以上政府结合本地防灾需求,多渠道储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物资与专业救援装备,定期开展维护保养,保障装备性能完好。引导家庭储备简易便携、经济实用的家用应急物资。
5.4资金保障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处置财政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实行分级负担。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灾害防范处置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财政、审计部门对救灾资金使用全过程开展监督评估。市级层面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应急准备、实战演练、抢险救灾等工作开展。鸡西金融监管分局指导保险机构快速落实理赔给付,优化预赔付、理赔办理流程,做到应赔尽赔、快赔优赔;指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救灾信贷支持力度。
5.5科技保障
市安委会统筹气象、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行业部门,组建多领域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决策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必要时组建现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先进技术落地应用,推广无人机巡检、线路融冰除冰、道路除冰除雪等成熟装备技术,强化灾害处置科技支撑能力。
6预案管理
6.1预案编制
6.1.1本预案由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案宣传、业务培训、应急演练与效果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6.1.2相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自身职责,编制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工作手册、专项行动方案等,压实各项工作举措。
6.1.3县(市)区政府立足辖区灾害风险实际,编制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统筹协调机制,细化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处置行动、队伍物资保障等相关内容。
6.2预案演练
市安委办统筹协调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制定年度演练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3宣传与培训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普宣教与业务培训,依托各类媒体普及防灾法律法规、应急预案以及灾害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避险、灾害保险等常识,面向应急责任人、一线抢险救援救灾人员开展专业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全社会防灾避险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
6.4责任与奖惩
县级以上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防灾救灾责任。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存在灾情虚报、瞒报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及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6.6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6.7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下载:
鸡政办规〔202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