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0 14:54 来源: 鸡西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鸡政办发(2023)22号)要求,市粮食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可以继续适用的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附件:鸡西市粮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
鸡西市粮食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