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6 10:24 来源: 鸡西市财政局
关于《鸡西市本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我局起草了《鸡西市本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0〕18号),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起草依据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0〕18号)。
三、文件涉及单位
此文件由市财政局起草,对各区财政局发文,已向各区财政局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四、文件主要内容
该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条。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五条。阐述了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实施范围、实施对象,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共一条。明确了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规划编制及项目库建设,共二条。阐述了项目库建设、管理,项目选择规则等内容。
第四章项目申报及审核,共四条。明确了优先申报的情况、申报项目需提供的材料、工作流程等内容。
第五章项目实施,共八条。明确了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六章项目验收和管理,共五条。明确了项目验收、清算、质保金、公示、档案管理、形成的公益性资产归属问题、管护机制等工作要求。
第七章监督与绩效管理,共三条。阐述了项目绩效管理、监督等内容。
第八章附则,共二条。要求各区制定具体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该办法施行时间。
鸡西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