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在黑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发布2026年鸡西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面向全国遴选优势科研单位,解决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
2026年鸡西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共发布2个项目榜单(附件1),按项目进行揭榜。
(一)揭榜方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和有研发能力的企业等;
(二)揭榜方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及行业比较优势,有能力完成揭榜任务;
(三)揭榜方应能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四)揭榜方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鼓励省内外揭榜方联合黑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或新型研发机构进行揭榜;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及各类应用示范企业和基地须落户在鸡西市;
(七)揭榜方与应用方不得存在股权、期权等关联关系,揭榜方牵头单位、合作单位与应用方之间不得将资金转回使用;
(八)揭榜方除须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项目榜单内特性要求;
(九)项目攻关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分配应有利于成果在鸡西市产业化,具体事项由应用方和揭榜方协商确定,并在申报书中明确约定;
(十)项目申报时揭榜方如已完成符合最终应用方要求的研发成果的,不得申报“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市科技局可协助其与应用方对接,促进技术交易,指导申请技术交易奖补等其他政策支持;
(十一)揭榜方和应用方在发榜前已围绕项目榜单需求形成技术合作协议(解决方案),不得申报“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
(十二)鼓励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严格限制设备费比例,原则上揭榜方不得将大型设备(50万元以上)购置费用列入专项资金预算。
二、揭榜流程
(一)材料准备
1.请各意向揭榜单位提前与应用方沟通,并按照以下格式准备材料:
①鸡西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揭榜书(附件2);
②鸡西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预算书(附件3);
③牵头揭榜单位上年度研发费用相关材料(如: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税收优惠确认单,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提供以上材料任一项均可);
④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等材料;
⑤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揭榜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在牵头揭榜单位缴纳社保相关材料或在牵头揭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⑥联合揭榜协议书(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
⑦揭榜方牵头和合作单位信用自查证明(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省外企业请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省内企业请按照黑龙江省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指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见附件4);
⑧揭榜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各意向揭榜单位准备相关材料时,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jgxk237@163.com。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
(二)项目核验
鸡西市科技局、第三方机构会同应用方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揭榜方技术方案、经费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会议核验。重点审核揭榜方研发实力、科研条件、人员队伍和揭榜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必要时将组织现场核查。
(三)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根据核验结果及应用方意见,提出拟中榜名单及经费额度,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最终应用方、揭榜方和鸡西市科技局联合签订项目合同书,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并发布揭榜公告。
三、管理方式
“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建立以信任为前提,服务于目标实现的管理方式和资金使用制度,明确激励和奖励机制,简政放权。
(一)资金拨付。项目采取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分批拨付资金。签订合同后拨付首期经费,后续经费根据合同书约定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后续资金的拨付。
(二)充分放权。建立参与单位向牵头单位负责的责任体系和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赋予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承担单位决定权、资金分解权和团队组建权,做到责权统一。
四、激励措施
市科技局依托“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在相关领域优化布局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及新型研发机构,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给予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省外揭榜方与鸡西市有关单位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共同承担市级人才和科技计划项目,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
五、监督管理
(一)建立逐级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黑龙江省科研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科研信用记录。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将相关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已勤勉尽责,因受市场风险影响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未实现项目预定目标的,经评议认可,不予追究科研失败责任,不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三)建立其他奖惩措施机制。其他奖惩措施由最终应用方与揭榜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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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榜单 |
应用方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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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部矿井煤岩瓦斯复合动力灾害协同防控技术研究 |
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刘宝新 15145799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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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形石墨尾料高值化梯次利用应用技术研究 |
中建材黑龙江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 时迎迎 13426011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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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统筹:规划与高新技术科 孙维立 0467-2186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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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