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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11-04 16:04 来源: 鸡西市财政局

1.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17〕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2018年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印发了本通知。现因我市部分地名发生变更,为确保地名统一性和政府性文件的规范性,将该文件附表中涉及的地名修改后重新印发。

2.鸡西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城子河区、梨树区、麻山区。

3.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税额标准是什么?

税额标准分为六等。一等18元/平方米;二等14元/平方米;三等10元/平方米;四等6元/平方米;五等4元/平方米,六等2元/平方米。

4.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征收范围标准是什么?

1)鸡冠区执行15等税额标准

2)恒山区、滴道区、城子河区执行36等税额标准

3)梨树区、麻山区执行56等税额标准。

解读单位:鸡西市财政局



发布者:政务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