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 14:00 来源: 鸡西市发改委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 序号 |
收费项目 |
资金管理方式 |
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
一 |
外事 |
1 |
认证费(含加急)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一)民事文书领事认证费50元/份,商业文书领事认证费100元/份。当事人要求在1个工作日完成的,可另收加急费50元/份。 |
|||
(二)代办外交部、驻华使馆认证的民事和商业文书代办费60元/份。当事人要求在1个工作日完成的,可另收加急费30元/份。 |
||||||||
2 |
签证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110元/人。 |
|||||
(1)代办外国签证(含限于各国家机关收取的) |
|
同上 |
110元/人。 |
|||||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
|
同上 |
110元/人。 |
|||||
二 |
教育 |
3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鸡西市公办全日制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为:示范幼儿园620元/月·生,一级幼儿园260-350元/月·生,二级幼儿园260元/月·生,三级及以下幼儿园200元/月·生。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50%。半日制幼儿园保教费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50%;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对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保教费可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
|||
4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普通高中学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普通高级中学每生每学期150元;市、县级重点高中每生生学期250元;省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300元。 |
||||
普通高中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普通高中学校通过银行贷款建设的学生公寓以及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鸡西市市区普通高中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年800元,县级的普通高中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年300-500元。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宿舍住宿费标准,鸡西市区普通高中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年300元,县城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年250元。 |
||||||
5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一)中等职业学校(不含中等师范)学费标准:(1)理工科类专业2000元/学年·人。(2)体育类专业1600元/学年·人。 |
||||
(二)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费标准:(1)一般师范专业2500元/学年·人。 |
||||||||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普通中专学校为学生提供公寓化住宿的,未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校,每生每学年不超过400元。 |
||||||
|
|
6 |
高等学校学费 |
(1)高等学校本科学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详见文件。 |
||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
||||||
(3)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费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公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一)艺术类 专业和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专业9000元/生·学年。(二)其 它专业6000元/生·学年。(三)初中考取的学生收费标准 5000元/生·学年。(四)特殊教育专业:艺术类专业5000元 /生·学年,其他专业4500元 /生·学年。 |
||||||
(4)高等学校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高校校园内的学生公寓4人间为1200元/生.年,6人间为800元/生.年,8人间为600元/生.年。 |
||||||
(5)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详见文件。 |
||||||
(6)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 培训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详见文件。 |
||||||
|
7 |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分90元,毕业学分为71学分。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分65元,毕业学分为护理学专业114学分,汽车(汽车维修方向)专业90学分,其它专业76学分。 |
||||
|
8 |
招生录取费 |
(1)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录取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
每生70元。 |
||
(2)成人中专考试招生录取 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同上 |
每生70元。 |
|||||
(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师考试招生录取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同上 |
每生70元。 |
|||||
(4)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
每生30元。 |
|||||
|
|
9 |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查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每生60元。 |
|||
三 |
公安 |
10 |
证照费 |
(1)外国人证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详见文件。 |
||
①居留许可 |
|
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居留许可400元/人;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800元/人;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1000元/人。 |
||||||
②永久居留申请 |
|
永久居留申请:(1)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1500元;(2)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300元。换发或补发每证30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领证每证600元。 |
||||||
③出入境证 |
|
100元/人 |
||||||
④旅行证 |
|
50元/人 |
||||||
⑤准予停留章 |
|
详见文件。 |
||||||
⑥准迁证 |
|
详见文件。 |
||||||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
详见文件。 |
||||||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每本120元;丢失补发每本160元;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项次20元。 |
||||||
②出入境通行证 |
|
每证15元(一次有效)、50元(二次有效)、80元(多次有效)。 |
||||||
三 |
公安 |
10 |
证照费 |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缴入地方国库 |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60元,延期、加注每项次2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每本4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一年以上(不含)两年以下(含)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160元/件。 |
||
④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
|
一次有效往来签注15元,口岸一次有效往来签注50元,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往来签注每件80元,一年(含)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100元;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每证200元,补办每证200元;证件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入出境签注、延期停留、暂住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40元/每件,电子通行证每证200元。 |
||||||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
|
每证8元。 |
||||||
⑥华侨回国定居证 |
|
详见文件。 |
||||||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每证60元,一次有效往来通行证每证15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
||||||
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 |
|
|
详见文件。 |
|||||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
详见文件。 |
||||||
①居民户口簿 |
|
丢失、损坏补办每本7元。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
3元/证。 |
||||||
三 |
公安 |
10 |
证照费 |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对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民收取工本费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
||
(5)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 |
|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
||||||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
||||||||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
||||||||
4.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每副35元。 |
||||||||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
||||||||
①号牌(含临时) |
|
|
详见文件。 |
|||||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
|
详见文件。 |
|||||
③号牌架 |
|
|
详见文件。 |
|||||
三 |
公安 |
10 |
证照费 |
(6)机动车辆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行驶证每本10元、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机动车登记证每证10元;驾驶证每证10元。 |
||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
||||||
11 |
外国人签证收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详见计价格[2003]392号文件附表 |
|||||
12 |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详见公通字[1996]89号文件附表 |
|||||
四 |
民政 |
13 |
殡葬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详见文件。 |
|||
五 |
人社 |
14 |
技工学校学费、住宿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详见文件。 |
|||
六 |
自然资源 |
15 |
土地复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详见文件。 |
|||
16 |
土地闲置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黑财综[2014]176 号 |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征收相当于征地费用总额百分之十的土地闲置费。 |
||||
17 |
耕地开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详见黑国土资规[2018]1号。 |
|||||
18 |
不动产登记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黑财综[2014]176 号 |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
||||
七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19 |
污水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黑财综[2015]15 号 |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95元。 |
||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4元。 |
||||||||
20 |
城镇垃圾处理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4.5元。 |
|||||
(二)纳入城市暂住人口管理的居民每人每月1.5元。 |
||||||||
(三)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或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 |
||||||||
(四)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每人每月1.5元。 |
||||||||
(五)大中专院校、各类职业学校在校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人1.00元征收,由学校承担。 |
||||||||
(六)车站、机场、医院(不含医疗垃圾)、大型商业综合体(集商业零售、餐饮、娱乐等于一体)、封闭市场等每吨50元。 |
||||||||
(七)1.餐饮(包括各类食堂)、娱乐、宾馆、洗浴、屠宰加工厂等,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每月最高缴费额额3000元。2.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4元,每月最高缴费额3000元。 |
||||||||
(八)1.露天市场(包括早、晚市场)5平方米及以下摊位,每摊每日1元。2.露天市场(包括早、晚市场)5平方米及以上摊位,每摊每日2元。 |
||||||||
(九)自行清运生活垃圾到垃圾处理厂处置的单位每吨40元。 |
||||||||
21 |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一)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
|||||
(二)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由省住建厅制定,其中,高标准沥青路面结构层75公分327.12元/平方米;次高标准沥青路面结构层50公分243.68元/平方米; 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80公分218.16元/平方米;次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50公分197.00元/平方米;人行道沥青路面结构层50公分262.34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水泥方砖结构层30公分19.1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水泥加重方砖结构层50公分39.5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彩色方砖结构层30公分85.66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彩色加重方砖结构层50公分120.73元/平方米;砂石路面80.00元/平方米;土路30.00元/平方米。 |
||||||||
八 |
交通运输 |
22 |
公路车辆通行费(限于车辆通行费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府还贷公路) |
缴入地方国库 |
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货车计重收费两种计征方式。具体收取标准详见黑交规[2020]3号文件规定。 |
|||
九 |
工业和信息化 |
23 |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全省范围内使用)5万/频点(市范围内使用)2000/频点;2.无线寻呼系统:(全省范围内)20万/频点(市范围)4万/频点;3.无绳电话系统:150/基站;4.广播、电视:(省及省以下台)100—10万/套节目;5.船舶电台(制式电台):100—2000/艘;6.微波站:20—600/每站每兆赫(发射);7.地球站:250/站每兆赫(发射);8.其他:固定电台:1000/频点移动电台:100元/台;9.蜂窝移动通信:国家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取;10.村通工程、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 |
|||
十 |
水务 |
24 |
水资源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黑财综[2008]202 号 |
(一)取用地表水1. 农业: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水资源从事农业生产的,在我省《用水定额》(或限额)内取用水免征水资源费。超《用水定额》(或限额)部分按以下标准征收水资源费:(1)种植业:0.02元/立方米。(2)畜牧养殖业:0.05元/立方米。其中,农村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水,年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不征收水资源费。年取水量超过1000立方米部分,按0.05元/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3)水产养殖业:池塘养殖15元/亩年。对利用整治后的自然水面或水库从事水产养殖的,分别按10元/亩年和2元/亩年直接征收水资源费。取用水利工程供水从事农业生产的,按照实际供水量向水利工程供水单位征收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0.003元/立方米。水资源费计入供水成本。2. 城镇公共供水:0.20元/立方米。3. 工商业:0.35元/立方米。4. 水力发电:大中型水力发电企业0.005元/千瓦时、小型水力发电企业0.001元/千瓦时。5. 火力发电贯流式:0.02元/立方米。6. 特种行业:2.00元/立方米。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7. 其他取水:0.20元/立方米。 |
||
(二)取用地下水1. 农业:在我省《用水定额》(或限额)内取水免征水资源费,超《用水定额》(或限额)部分按以下标准征收水资源费:(1)种植业:0.04元/立方米。(2)畜牧养殖业:0.10元/立方米。其中,农村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水,年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不征收水资源费。年取水量超过1000立方米部分,按0.10元/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3)水产养殖:25元/亩年。2. 城镇公共供水:0.30元/立方米。3. 工商业(包括利用地下水温取水):0.70元/立方米。4. 特种行业: (1)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4.00元/立方米。(2)取用地热水、矿泉水、苏打水:6.00元/立方米。5. 其他取水:0.40元/立方米。 |
||||||||
25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一)对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 每平方米1.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一次 性计征。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 计征范围之内。 |
||||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 积每平方米1.20元一次性计征。 开采期间,对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 掘、采剥总量)计征,其中:煤炭按每吨0.30元征收,其他 矿产资源按每吨0.70元征收。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 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口油气井占地按不超过2000平方 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按增加计征面积不超过400 平方米计算,具体占地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平方米 每年按0.80元征收。 |
||||||||
(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 、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每立方米0.80 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征收。对缴纳义务 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
||||||||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 照每立方米1.10元征收。对缴纳义务人已按照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
||||||||
十一 |
农业农村 |
26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详见文件。 |
|||
27 |
农药实验费 |
(1)田间试验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田间实验每小区60-200元。 |
||||
(2)残留试验费 |
农药实(试)验中残留试验费,由现行的每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试验期,收费标准15000-17500。 |
|||||||
(3)药效试验费 |
药效实验示范750-900元。 |
|||||||
十二 |
林业和草原 |
28 |
草原植被恢复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一)天然草场。自然保护区草原每平方米5元;其他天然草原每平方米3元。 |
|||
(二)人工及改良草场每平方米7元。 |
||||||||
十三 |
卫生健康 |
29 |
预防接种服务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详见文件。 |
|||
30 |
鉴定费 |
(1)医疗事故鉴定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首次鉴定每例2200元;再次鉴定每例3200元。 |
||||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详见文件。 |
||||||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每例3500元。 |
||||||
十四 |
人防 |
31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财综[2017]45 号 |
(一)人民防空三类重点市、县每平方米1600元。 |
||
(二)人民防空其它市、县每平方米1200元。 |
||||||||
十五 |
党校 |
32 |
党校系列学历教育招生录取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每人50元。 |
|||
33 |
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每生每学年5000元。 |
|||||
十六 |
市场监管 |
34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详见黑发改价格函[2019]293号文件 |
|||
十七 |
药品监管 |
35 |
药品注册费 |
再注册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6900元。 |
||
36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1)首次注册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33120元。 |
||||
(2)变更注册费 |
14030元。 |
|||||||
(3)延续注册费 |
13800元。 |
|||||||
(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加急费 |
详见文件。 |
|||||||
十八 |
妇联 |
37 |
未成年人校外特专长培训班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详见黑发改价格〔2019〕92号文件附表。 |
|||
十九 |
其他 |
38 |
老年人大学学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一)使用器材类(初级班)240元/学期。 |
|||
(二)使用器材类(中级班)300元/学期。 |
||||||||
(三)非使用器材类(初级班)200元/学期。 |
||||||||
(四)非使用器材类(初级班)240元/学期。 |
||||||||
39 |
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
|||||
40 |
信息公开处理费(限于行政机关)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详见文件。 |
|||||
|
|
41 |
考试考务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