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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4-04-26 14:00 来源: 鸡西市发改委


序号

部门

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一

外事

1

认证费(含加急)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1999]466号

[1992]价费字198号

(一)民事文书领事认证费50元/份,商业文书领事认证费100元/份。当事人要求在1个工作日完成的,可另收加急费50元/份。

(二)代办外交部、驻华使馆认证的民事和商业文书代办费60元/份。当事人要求在1个工作日完成的,可另收加急费30元/份。

2

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

黑价联字[1999]21号

计价格[1999]466号

黑外字[1994]15号

110元/人。

(1)代办外国签证(含限于各国家机关收取的)

同上

110元/人。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同上

110元/人。

教育

3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幼儿园管理条例》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黑价联[2014]70号

黑价联[2017]42 号

鸡价联字[2015]13号

鸡价联字[2015]14号

鸡价联字[2015]15号

鸡发改联发[2023]13号

鸡发改联发[2024]3

鸡西市公办全日制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为:示范幼儿园620元/月·生,一级幼儿园260-350元/月·生,二级幼儿园260元/月·生,三级及以下幼儿园200元/月·生。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50%。半日制幼儿园保教费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50%;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对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保教费可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4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普通高中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

教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 号

黑教联发[1997]27号

黑教联发[1997]43号

黑教联[2010]70号

普通高级中学每生每学期150元;市、县级重点高中每生生学期250元;省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300元。

普通高中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

教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号

黑教联发[1997]27号

黑教联发[1997]43号

黑教联发[1998]9号

黑价联字[2003]95号

黑教联[2010]70号

黑价联[2011]70号

鸡价字[2014]56号

鸡价字[2008]50号

普通高中学校通过银行贷款建设的学生公寓以及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鸡西市市区普通高中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年800元,县级的普通高中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年300-500元。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宿舍住宿费标准,鸡西市区普通高中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年300元,县城最高不超过每生每学年250元。

5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

教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号

黑教联[2010]70号

黑价联[2011]70号

黑价联[2012]83 号

黑价联[2017]33号

黑价行[2018]107号

鸡价联字[2013]5号

(一)中等职业学校(不含中等师范)学费标准:(1)理工科类专业2000元/学年·人。(2)体育类专业1600元/学年·人。

(二)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费标准:(1)一般师范专业2500元/学年·人。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

教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号

黑教联[2010]70号

黑价联[2011]70 号

黑价联[2012]83 号

黑价联[2017]33号

黑价行[2018]107号

鸡价联字[2013]5号

普通中专学校为学生提供公寓化住宿的,未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校,每生每学年不超过400元。

6

高等学校学费

(1)高等学校本科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黑教联[2007]1号

黑价联[2013]85号

黑价联[2014]78 号

黑价联[2015]48 号

黑价联[2016]43 号

黑价行[2018]108号

黑发改价格[2019]397号

黑发改价格[2020]583号

黑发改价格[2021]402号

详见文件。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黑价联[2012]83号

黑价联[2017]9号

黑价联[2017]11号

黑价联[2017]33号

(3)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黑教联[2007]1号

黑价联[2013]83号

黑价联[2017]37号

公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一)艺术类 专业和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专业9000元/生·学年。(二)其 它专业6000元/生·学年。(三)初中考取的学生收费标准 5000元/生·学年。(四)特殊教育专业:艺术类专业5000元 /生·学年,其他专业4500元 /生·学年。

(4)高等学校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黑教联[1998]20号

黑教联[2007]1号

黑价联[2011]70号

黑价联[2014]73 号

高校校园内的学生公寓4人间为1200元/生.年,6人间为800元/生.年,8人间为600元/生.年。

(5)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367号

教财[1992]42 号

详见文件。

(6)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 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367号

教财[1992]42号

详见文件。

7

国家开放大学收费(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2014]21号

发改价格[2009]2555号

计价格[2002]838号

教财厅[2000]110号

财办综[2003]203号

黑财税[2020]43号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分90元,毕业学分为71学分。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分65元,毕业学分为护理学专业114学分,汽车(汽车维修方向)专业90学分,其它专业76学分。

8

招生录取费

(1)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录取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教联[2000]17号

黑财预[2009]39 号

每生70元。

(2)成人中专考试招生录取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每生70元。

(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师考试招生录取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每生70元。

(4)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价联[2016]59号

每生30元。

9

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查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价联字[1999]第 5 号

黑财税[2020]26号

每生60元。

公安

10

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黑财税[2019]75号

详见文件。

①居留许可

财综[2004]60号

发改价格[2004]2230号

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居留许可400元/人;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800元/人;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1000元/人。

②永久居留申请

财综[2004]32号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永久居留申请:(1)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1500元;(2)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300元。换发或补发每证30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领证每证600元。

③出入境证

公通字[1996]89号

100元/人

④旅行证

公通字[1996]89号

50元/人

⑤准予停留章

公通字[1996]89号

详见文件。

⑥准迁证

公通字[1996]89号

详见文件。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护照法》

价费字[1992]240 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公通字[2000]99号

黑价联[2017]23 号

发改价格[2017]1186 号

财税函[2018]1 号

发改价格[2019]914 号

黑财税[2019]75 号

详见文件。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293号

黑价联字[2000]19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黑发改价格函[2019]174号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公告 2021 年第 22 号

每本120元;丢失补发每本160元;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项次20元。

②出入境通行证

价费字[1992]240 号

价费字[1993]164号

公通字[2000]99 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财税函[2018]1 号

每证15元(一次有效)、50元(二次有效)、80元(多次有效)。

公安

10

证照费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

公通字[2000]99号

计价格[2002]1097号

发改价格[2005]77号

黑价联字[2002]62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黑发改价格函[2019]174号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60元,延期、加注每项次2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每本4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一年以上(不含)两年以下(含)12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160元/件。

④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04]334号

财综[2005]58号

发改价格[2011]1389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财税函[2018]1 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黑发改价格函[2019]334号

一次有效往来签注15元,口岸一次有效往来签注50元,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往来签注每件80元,一年(含)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100元;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每证200元,补办每证200元;证件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入出境签注、延期停留、暂住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40元/每件,电子通行证每证200元。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04]2839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每证8元。

⑥华侨回国定居证

价费字[1993]164号

发改价格[2004]2839号发改价格[2004]2839 号

详见文件。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价费字[1993]164号

计价格[2001]1835号

发改价格[2016]352号,

发改价格[2017]1186 号

财税函[2018]1 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黑发改价格函[2019]334号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每证60元,一次有效往来通行证每证15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

财税[2020]46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详见文件。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财综[2012]97 号

价费字[1992]240号

黑发改价格[2023]261 号

详见文件。

①居民户口簿

《户口登记条例》

丢失、损坏补办每本7元。

②户口迁移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

3元/证。

公安

10

证照费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居民身份证法》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财综[2004]8号

财综[2007]34号

黑财综[2007]64 号

发改价格[2005]436号

黑财综[2018]1 号

财税[2018]37号

黑财综[2018]37 号

黑财税[2021]63号

对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民收取工本费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5)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

价费字[1992]240号

计价格[1994]783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行业标准GA36-2014

黑价联字[2006]20号

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黑发改价格函[2019]334号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每副35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①号牌(含临时)

详见文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详见文件。

③号牌架

详见文件。

公安

10

证照费

(6)机动车辆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

价费字[1992]240号

计价格[1994]783号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

黑价联字[2001]53 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黑价联字[2006]20号

发改价格[2017]1186 号

黑价联[2017]23 号

黑财综[2017]80号

黑财综[2019]16号

行驶证每本10元、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机动车登记证每证10元;驾驶证每证10元。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

财综[2008]36 号

黑财综[2008]94 号

发改价格[2008]1575

黑价联字[2008]58号

发改价格[2017]1186 号

黑财综[2019]16号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11

外国人签证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

公通字[2000]99号

计价格[2003]392号

详见计价格[2003]392号文件附表

12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0号

公通字[1996]89号

公通字[2000]99号

详见公通字[1996]89号文件附表

民政

13

殡葬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9 号

发改价格[2012]673 号

黑价规[2017]4 号

鸡发改联规[2022]3号

详见文件。

人社

14

技工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价行[2018]107号

鸡发改联发[2022]9号

详见文件。

自然资源

15

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土地复垦条例》

财税[2014]77 号

黑财综[2014]176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详见文件。

16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发[2008]3号

财税[2014]77号

黑财综[2014]176 号

黑价联[2016]36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征收相当于征地费用总额百分之十的土地闲置费。

17

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财税[2014]77号

黑财综[2014]176

黑国土资规[2018]1 号

详见黑国土资规[2018]1号。

18

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民法典》

财税[2014]77号

黑财综[2014]176 号

财税[2016]79 号

黑价联[2016]67 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

财税[2019]45 号

财税[2019]53号

黑财税[2019]29 号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

19

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水污染防治法》

财税[2014]151 号

黑财综[2015]15 号

发改价格[2015]119 号

黑价联[2015]19号

发改价格[2015]119号

鸡政规[2016]6号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95元。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4元。

20

城镇垃圾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发[2011]9 号

计价格[2002]872 号

黑财综[2012]121 号

黑财综[2014]178

鸡价联规[2018]3号

鸡政规[2018]6号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4.5元。

(二)纳入城市暂住人口管理的居民每人每月1.5元。

(三)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或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

(四)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每人每月1.5元。

(五)大中专院校、各类职业学校在校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人1.00元征收,由学校承担。

(六)车站、机场、医院(不含医疗垃圾)、大型商业综合体(集商业零售、餐饮、娱乐等于一体)、封闭市场等每吨50元。

(七)1.餐饮(包括各类食堂)、娱乐、宾馆、洗浴、屠宰加工厂等,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每月最高缴费额额3000元。2.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4元,每月最高缴费额3000元。

(八)1.露天市场(包括早、晚市场)5平方米及以下摊位,每摊每日1元。2.露天市场(包括早、晚市场)5平方米及以上摊位,每摊每日2元。

(九)自行清运生活垃圾到垃圾处理厂处置的单位每吨40元。

21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建城[1993]410号

财税[2015]68号

黑建城[2017]12 号

国办发[2020]27号

鸡发改联规[2019]1号

(一)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二)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由省住建厅制定,其中,高标准沥青路面结构层75公分327.12元/平方米;次高标准沥青路面结构层50公分243.68元/平方米; 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80公分218.16元/平方米;次高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50公分197.00元/平方米;人行道沥青路面结构层50公分262.34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水泥方砖结构层30公分19.1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水泥加重方砖结构层50公分39.5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彩色方砖结构层30公分85.66元/平方米;人行道步道彩色加重方砖结构层50公分120.73元/平方米;砂石路面80.00元/平方米;土路30.00元/平方米。

交通运输

22

公路车辆通行费(限于车辆通行费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府还贷公路)

缴入地方国库

《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交公路发[1994]686 号

黑交发[2019]194号

黑财办[2019]31号

黑交规[2019]5 号

黑交规[2020]3 号

黑交规[2020]13 号

黑交规[2021]3 号

鸡发改规[2020]2号

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货车计重收费两种计征方式。具体收取标准详见黑交规[2020]3号文件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

23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无线电管理条例》

计价费[1998]218号

发改价格[2003]2300号

发改价格[2005]2812 号

黑价联[2017]23 号

发改价格[2017]1186 号

发改价格[2018]601 号

黑价经[2018]78 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黑发改价格函[2019]174号黑发改价格函[2019]174号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全省范围内使用)5万/频点(市范围内使用)2000/频点;2.无线寻呼系统:(全省范围内)20万/频点(市范围)4万/频点;3.无绳电话系统:150/基站;4.广播、电视:(省及省以下台)100—10万/套节目;5.船舶电台(制式电台):100—2000/艘;6.微波站:20—600/每站每兆赫(发射);7.地球站:250/站每兆赫(发射);8.其他:固定电台:1000/频点移动电台:100元/台;9.蜂窝移动通信:国家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收取;10.村通工程、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
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详见发改价格[2018]601号;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详见发改价格[2019]914号。

水务

24

水资源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1992]价费字181号

财综[2003]89号

财综[2008]79号

黑财综[2008]202 号

发改价格[2009]1779 号

黑财综[2011]43号

黑财综[2011]126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黑价联[2015]72号

黑价联[2017]43 号

[2018]2198 号

(一)取用地表水1. 农业: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水资源从事农业生产的,在我省《用水定额》(或限额)内取用水免征水资源费。超《用水定额》(或限额)部分按以下标准征收水资源费:(1)种植业:0.02元/立方米。(2)畜牧养殖业:0.05元/立方米。其中,农村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水,年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不征收水资源费。年取水量超过1000立方米部分,按0.05元/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3)水产养殖业:池塘养殖15元/亩年。对利用整治后的自然水面或水库从事水产养殖的,分别按10元/亩年和2元/亩年直接征收水资源费。取用水利工程供水从事农业生产的,按照实际供水量向水利工程供水单位征收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0.003元/立方米。水资源费计入供水成本。2. 城镇公共供水:0.20元/立方米。3. 工商业:0.35元/立方米。4. 水力发电:大中型水力发电企业0.005元/千瓦时、小型水力发电企业0.001元/千瓦时。5. 火力发电贯流式:0.02元/立方米。6. 特种行业:2.00元/立方米。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7. 其他取水:0.20元/立方米。

(二)取用地下水1. 农业:在我省《用水定额》(或限额)内取水免征水资源费,超《用水定额》(或限额)部分按以下标准征收水资源费:(1)种植业:0.04元/立方米。(2)畜牧养殖业:0.10元/立方米。其中,农村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水,年取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不征收水资源费。年取水量超过1000立方米部分,按0.10元/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3)水产养殖:25元/亩年。2. 城镇公共供水:0.30元/立方米。3. 工商业(包括利用地下水温取水):0.70元/立方米。4. 特种行业: (1)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4.00元/立方米。(2)取用地热水、矿泉水、苏打水:6.00元/立方米。5. 其他取水:0.40元/立方米。             

25

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土保持法》

财综[2014]8号

发改价格[2014]886号

黑财综[2016]21 号

黑价联[2017]23 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黑财函[2021]284号

(一)对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 每平方米1.20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一次 性计征。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 计征范围之内。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 积每平方米1.20元一次性计征。 开采期间,对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 掘、采剥总量)计征,其中:煤炭按每吨0.30元征收,其他 矿产资源按每吨0.70元征收。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 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口油气井占地按不超过2000平方 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按增加计征面积不超过400 平方米计算,具体占地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平方米 每年按0.80元征收。

(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 、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每立方米0.80 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征收。对缴纳义务 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 照每立方米1.10元征收。对缴纳义务人已按照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十一

农业农村

26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渔业法》

计价格[1994]400号

黑渔联[1991]186号

财税[2014]101号

详见文件。

27

农药实验费

(1)田间试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农药管理条例》

发改价格2015]2136号

黑价联[2015]63号

黑价联[2017]23号

发改价格[2017]1186 号

田间实验每小区60-200元。

(2)残留试验费

农药实(试)验中残留试验费,由现行的每一种剂型,一种作物,一处试验点,两年试验期,收费标准15000-17500。

(3)药效试验费

药效实验示范750-900元。

十二

林业和草原

28

草原植被恢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草原法》

财综[2010]29 号

发改价格[2010]1235 号

黑财综[2010]112 号

黑发改价格[2021]237 号

(一)天然草场。自然保护区草原每平方米5元;其他天然草原每平方米3元。

(二)人工及改良草场每平方米7元。

十三

卫生健康

29

预防接种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国办发[2002]57号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黑发改价格函[2021]196号

详见文件。

30

鉴定费

(1)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黑发改价格函[2021]210号

首次鉴定每例2200元;再次鉴定每例3200元。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职业病防治法》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黑发改价格[2020]747号

详见文件。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财综[2008]70 号

黑财综[2008]155 号

财税[2016]14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黑发改价格函[2021]210号

每例3500元。

十四

人防

3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474 号

中发[201]9号

黑价联字[2003]39号

黑财综[2005]67号

财税[2014]77 号

黑财综[2014]176 号

财综[2017]45 号

财税[2019]53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黑财税[2021]12 号

(一)人民防空三类重点市、县每平方米1600元。

(二)人民防空其它市、县每平方米1200元。

十五

党校

32

党校系列学历教育招生录取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财税[2021]4号

每人50元。

33

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学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财税[2019]72号

黑财税[2021]4号

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十六

市场监管

3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特种设备安全法》

发改价格[2015]1299 号

财综[2011]16 号

财综[2001]10 号

黑发改价格函[2019]293 号

详见黑发改价格函[2019]293号文件

十七

药品监管

35

药品注册费

再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财税[2015]2号

发改价格[2015]1006号

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

告 2020 年第 12 号

黑发改价格[2020]712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

6900元。

36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1)首次注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财税[2015]2号

发改价格[2015]1006号

食药监公告2015 第53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 年第 12 号

黑发改价格[2020]712 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

33120元。

(2)变更注册费

14030元。

(3)延续注册费

13800元。

(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加急费

详见文件。

十八

妇联

37

未成年人校外特专长培训班学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财综[2018]109 号

黑发改价格[2019]92 号

详见黑发改价格〔2019〕92号文件附表。

十九

其他

38

老年人大学学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财税[2019]67 号

黑价联[2017]3号

鸡发改联发[2023]12号

(一)使用器材类(初级班)240元/学期。

(二)使用器材类(中级班)300元/学期。

(三)非使用器材类(初级班)200元/学期。

(四)非使用器材类(初级班)240元/学期。

39

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缴入地方国库

黑发改价格〔2022〕457号

黑财税〔2022〕35 号

40

信息公开处理费(限于行政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办函〔2020〕109 号

黑财税[2021]1 号

详见文件。

41

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发布者:鸡西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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